中标
内江市妇幼保健院托育服务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01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4/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内江市妇幼保健院托育服务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原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项目管理机构设计单位:
1、设计负责人(1人):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前提下,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加1分,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职称加1.5分。本项最高得1.5分。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得0.5分;同时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加0.5分,建筑类相关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1.5分。3、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得0.5分。本项最高得0.5分。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得0.5分。本项最高得0.5分。5、环保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得0.5分;同时具备生态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5。本项最高得1分。6、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0.5分,具有电气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5分,本项最高得1分。7、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得0.5分,同时具备高级职称加0.5分;同时具备正高级(或教授级)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1.5分。8、装饰负责人:具备装饰装修专业中级职称得0.5分;具有装饰装修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9、智能化专业负责人:具有智能化相应专业高级职称得0.5 分,具有智能化相应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 1 分。(相应专业是指: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智能化、电子工程、信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施工单位人员:10、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得0.5分。本项最高得0.5分。注:1.以上参加投标的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最近 6 个月连续缴费社保证明。2.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所配备的人员须为《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内的入川人员,入川人员证明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入川企业从业人员公示的网页截图为准。以上人员不重复任职。以上人员不重复任职。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人员为设计单位提供。 。
修改为: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1、设计负责人(1人):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前提下,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1分,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职称得1.5分。本项最高得1.5分。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得1分,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加0.3分,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职称加0.5分。本项最高得1.5分。3、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得0.5分。本项最高得0.5分。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得0.5分。本项最高得0.5分。5、环保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6、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0.5分,具有电气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5分,本项最高得1分。7、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得1分;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得加0.5分。本项最高得1.5分。8、装饰负责人:具有建筑装饰装修类中级职称得0.5分;具有建筑装饰装修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5分。本项最高得1分。9、智能化专业负责人:具有智能化相应专业高级职称得0.5 分,具有智能化相应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 1 分。(相应专业是指: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智能化、电子工程、信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施工单位人员:10、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得0.5分。本项最高得0.5分。注:1.以上参加投标的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最近 6 个月连续缴费社保证明。2.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所配备的人员须为《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内的入川人员,入川人员证明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入川企业从业人员公示的网页截图为准。以上人员不重复任职。以上人员不重复任职。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人员为设计单位提供。
2、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3、招标文件重新上传,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内江市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锦鑫川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2日
附件信息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原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项目管理机构设计单位:
1、设计负责人(1人):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前提下,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加1分,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职称加1.5分。本项最高得1.5分。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得0.5分;同时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加0.5分,建筑类相关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1.5分。3、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得0.5分。本项最高得0.5分。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得0.5分。本项最高得0.5分。5、环保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得0.5分;同时具备生态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5。本项最高得1分。6、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0.5分,具有电气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5分,本项最高得1分。7、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得0.5分,同时具备高级职称加0.5分;同时具备正高级(或教授级)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1.5分。8、装饰负责人:具备装饰装修专业中级职称得0.5分;具有装饰装修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9、智能化专业负责人:具有智能化相应专业高级职称得0.5 分,具有智能化相应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 1 分。(相应专业是指: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智能化、电子工程、信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施工单位人员:10、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得0.5分。本项最高得0.5分。注:1.以上参加投标的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最近 6 个月连续缴费社保证明。2.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所配备的人员须为《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内的入川人员,入川人员证明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入川企业从业人员公示的网页截图为准。以上人员不重复任职。以上人员不重复任职。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人员为设计单位提供。 。
修改为: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1、设计负责人(1人):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前提下,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1分,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职称得1.5分。本项最高得1.5分。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得1分,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加0.3分,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职称加0.5分。本项最高得1.5分。3、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得0.5分。本项最高得0.5分。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得0.5分。本项最高得0.5分。5、环保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6、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0.5分,具有电气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5分,本项最高得1分。7、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得1分;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得加0.5分。本项最高得1.5分。8、装饰负责人:具有建筑装饰装修类中级职称得0.5分;具有建筑装饰装修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5分。本项最高得1分。9、智能化专业负责人:具有智能化相应专业高级职称得0.5 分,具有智能化相应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 1 分。(相应专业是指: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智能化、电子工程、信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施工单位人员:10、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得0.5分。本项最高得0.5分。注:1.以上参加投标的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最近 6 个月连续缴费社保证明。2.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所配备的人员须为《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内的入川人员,入川人员证明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入川企业从业人员公示的网页截图为准。以上人员不重复任职。以上人员不重复任职。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人员为设计单位提供。
2、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3、招标文件重新上传,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内江市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锦鑫川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2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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