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1.为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加快长沙市文旅产业发展、促进经贸合作以及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展示长沙市国际文化创意中心、世界旅游目的地建设成果及世界媒体艺术之都、“快乐长沙 韵味星城”文旅新形象,助推长沙市与欧洲友好城市进一步开拓欧洲来长旅游客源市场,加强人文交流,讲好长沙故事,传播长沙声音,奋力打造具有“长沙味 湖湘韵 中国范”的世界文旅名城。拟于9月8日—14日赴克罗地亚、芬兰等地开展“快乐长沙 韵味星城”2024年中国长沙文化旅游走进欧洲(克罗地亚、芬兰)推广交流活动。
2.活动名称:“快乐长沙 韵味星城”2024年中国长沙文化旅游走进欧洲(克罗地亚、芬兰)推广交流活动
3.出访国家及城市:克罗地亚、芬兰。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
一、项目内容:
1.宣传推介。举办2024中国长沙文化旅游走进克罗地亚推介会,推介长沙文旅、商贸、教育等资源及产品,宣传长沙城市形象。
2.拜访座谈。与克罗地亚、芬兰等地旅游部门、教育机构、文化遗产管理机构、公共服务部门、华人商会、行业协会及旅游企业等会晤交流,推动双方各领域交流合作。
3.展示推广。举办“花样长沙”长沙文旅图片及非遗精品展、“一个字让你爱上中国”中华文化主题展等活动,通过精品图片等载体,宣传推广长沙文化旅游资源及产品。
二、项目要求:
(一)2024中国长沙文化旅游走进克罗地亚推介会
1.时间:2024年9月9日(暂定)
2.地点:克罗地亚 杜布罗夫尼克市酒店会场
3.人员(约80人)
中方主要嘉宾:中国驻克罗地亚旅游办事处领导等,长沙文化旅游赴欧洲推广团。
外方主要嘉宾:克罗地亚国家旅游局中国事务首席代表、杜布罗夫尼克市政府代表、杜布罗夫尼克市文旅部门代表、克罗地亚知名旅行商代表、克罗地亚媒体代表等。
(二)杜布罗夫尼克市“花样长沙”文旅图片及非遗精品展
1.时间:2024年9月9日下午(暂定)
2.地点:克罗地亚杜布罗夫尼克市
3.人员(约80人)
(三)芬兰赫尔辛基市“花样长沙”文旅图片及非遗精品展
1.时间:2024年9月13日下午(暂定)
2.地点:芬兰赫尔辛基市
3.人员(预计50人)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要求
1
长沙文化旅游走进克罗地亚、芬兰推广交流活动
酒店会场、茶歇、餐叙交流
主会场设备:LED屏幕、演讲台设备及安装、来宾及工作桌椅
会场及舞台布置:舞台屏幕两侧背景造型、舞台搭建布置、舞台地毯及施工保护地毯、文旅讲台贴、话筒台标、演讲台花、签到台花、会场舞美布置
人员:中英双语交译主持人,全程摄影,现场执行导演,克罗地亚语同声传译,定制中国克罗地亚节目视频,嘉宾接送及交通,同声传译设备,礼仪及安保等;
会议资料:文旅推荐视频/PPT等、会议日程,宣传折页,席位卡等;定制文旅资料袋;定制特色文旅纪念品
物料及运输:展陈布置物料、展品、纪念品、会场电脑设备
2
杜布罗夫尼克市“花样长沙”文旅图片及非遗精品展
展区租赁、主题展示板、长沙文旅图片及展架、场地保洁、安保、相关物料制作及运输
3
赫尔辛基市“花样长沙”文旅图片展及非遗精品展
展区租赁、主题展示板、长沙文旅图片及展架、场地保洁、安保、相关物料制作及运输
4
克罗地亚座谈及餐叙交流
场地、餐叙交流
5
整体活动媒体宣传
活动PPT设计及制作、文案撰写及翻译、主画面及延展设计
6
项目整体制作
宣传物料、设计文案、翻译推介、宣传片制作
7
活动用车
租赁车辆
8
相关人员组织
长沙市旅行社协会代表1人、参会嘉宾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9月(暂定,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7*24小时响应采购人修改建议,及时反馈进度情况,保证项目沟通顺畅。
2.负责各配合单位信息汇总及活动的协调组织。
3.活动按拟定程序进行,为使活动有条不紊,活动开始前进行模拟训练,避免现场混乱。
4.宣传报道积极、正面、有效传播长沙市的城市形象。
 
六、验收标准:
1、项目过程中,中标方须按时向采购人汇报项目进度;项目结束后,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一份结案报告,用图文报告的方式说明在克罗地亚、芬兰推广的效果。
2、项目验收按长财采购[202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采用一次性整体验收方式,中标人需提供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成果文件、政府采购合同、项目验收报告等与本项目验收的其他资料作为验收依据,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书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1活动形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2活动现场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2.3活动按采购人要求已全部完成,
3、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在项目验收前将项目的全部有关项目资料、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
4、项目验收符合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一、付款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付款方式: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后,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合同总金额60%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的2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人相应项款;项目执行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合同总金额40%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的2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人相应项款。结算金额须按财政有关要求执行。
二、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所有相关的内容和权益,包括不限于知识产权、广告权、内容发布权、信息审核权、活动解释权、一切运营成果等全部归于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所有。
2、中标人不得利用其平台进行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如下与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相关的,以及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不得发布、传送、传播、储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3、保证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全面提供服务。
4、保证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和技术支持。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和服务,2小时内作出实质性响应。
5、保证所提供的相关服务所须涉及到知识产权,专利等方面的法律责任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6、保证不低于成本恶意报价,保证在实施过程中不偷工减料,按期完成项目。
7、充分与采购方交换意见,根据采购方要求和项目具体条件提出多方案比较供采购方选择和决策。认真及时将采购方提出的各项成熟可靠的意见和经验用于项目进程中。项目进行过程中向采购方和有关方面汇报项目进展情况,以便采购方了解情况,并提出意见。
8、在项目开展的各个阶段,明确项目各部分的实施周期,明确项目各部分的开展依据,按时向采购人汇报。在项目过程中提供全面式服务,切实做好本项目每个板块编制工作,采纳合理化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本项目各部分工作,配合采购方参与项目验收工作,进一步提高方案质量。
9、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活动完成结案报告,并且所有设计画面及视频需经过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投放。
10、中标供应商在提供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11、中标供应商承诺在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1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按照服务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服务,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3、采购人单位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在响应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注:在磋商过程中,上述采购需求、合同条款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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