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船舶消防救生设备采购和检测第一次征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征集单位:舟山市华舟海洋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HZ05-2024-QT-FGCHW-006 |
项目名称 | 船舶消防救生设备采购和检测 | ||
项目编号 | HZ05-2024-QT-FGCHW-006 | ||
征集开始时间 | 2024-07-23 15:00 | 征集结束时间 | 2024-07-28 08:00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4-08 | ||
采购单位 | 舟山市华舟海洋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吴晶 |
联系电话 | 13587095961 | 电子邮箱 | |
应征项目需求 | 舟山市华舟海洋发展有限公司盐港拖一盐港拖二采购检验消防救生设备一批。采购:救生圈自亮浮灯4只、救生衣自亮浮灯44只、气胀式救生衣10件、船舶逃生救生衣1件、消防水枪(水雾两用)2个、水龙带箱2个。检测:磁罗经自查表两艘船(盐港拖一、盐港拖二)气胀式救生衣14件。包含发票和取货送货 报价表见 附见舟山华舟海洋救生消防器材项目表 | ||
应征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及经营异常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应征人须提交的材料 | 1.营业执照;2.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 | ||
特别声明 | 1.本公告仅用于意向征集,各应征人应基于自愿,不代表我司对后期项目采购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征集人有权根据征集情况选择合适的应征人开展后续工作。 2.凡愿意参与此次征集的应征人,应在指定时间内注册/登录深圳港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征集”栏目对应项目中提交相关文件,逾期提交有权拒绝接收。 3.应征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提供虚假资料;有关承诺证明失实或不完整。 | ||
备注 | 投标供应商项目报价盖章并附上附件 | ||
项目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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