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岛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启动区二期项目(20、21号楼及地下车库)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青岛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启动区二期项目(20、21号楼及地下车库)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招标文件澄清
金额
2003.86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03.86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青岛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启动区二期项目(20、21号楼及地下车库)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青岛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启动区二期项目(20、21号楼及地下车库)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招标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4-08-08 16:05
递交时间:2024-08-08 16:05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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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1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0,038,625.98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项目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修改为:13370885231。 2、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打分项中,获得奖项-评分标准修改为“(1)企业上5年度(2019年1月1日至今)已交工/完工/竣工的工程获国家级优质工程类奖项的,每项加1分,上3年度(2021年1月1日至今)获省级(含副省级)优质工程类奖项的,每项加0.5分;同一工程只计取最高级别得分,不累计计分。(2)上5年度(2019年1月1日至今)已交工/完工/竣工的工程获国家级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项加0.5分;上3年度(2021年1月1日至今)获省级(含副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项加0.3分;同一工程只计取最高级别得分,不累计计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 1.本项目房建类项目只认可房建类奖项。2.投标人需同时提供工程获奖证明/证书、相应施工合同、工程交工/完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3.奖项认定时间以获奖证书活获奖文件落款时间为准。材料不全或不明确的不予计分。”。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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