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象山县中心城区公共空间品质提升四大专项行动(2023-2024年度)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文件预公示
金额
750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500万元
招标公司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浦13362860513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正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安琪1508845798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象山县中心城区公共空间品质提升四大专项行动(2023-2024年度)建设项目设计已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正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安投资估算造价(包括设备费)约7500万元,建设规模:(1)以一景观一特色、一景观一主题为原则,深度挖掘城市文化内涵,对中心城区内的街头绿地、微型景观进行优化提升,维修改造现有设施,补充配备慢行系统、亮化工程、健身休闲等设施,形成各类景观提质,提升周边群众幸福感受;(2)通过构建慢行系统有机串联社区绿地、三角绿地、河边绿地、周边山体绿地、闲置未利用地、公共缘地、绿道等 ,通过对“漫行道、标识系统、绿道驿站”赋能改造,实 施两环三横三纵工程:象山环城绿道(外环)、内环绿道、象山港路绿道、象山河路绿道、大目湾外环绿道、东大河滨河绿道、西大河滨河绿道、南大河滨河绿道等绿道串联工程,形成中心城区绿道微型循环网络体系;(3)对中心城区范围内的三角绿地、闲置未利用地、闲置绿地等零星地块,社区用房进行赋能改造,配建停车位、充电桩、座椅、休闲步道、健身设施、小型商贸体、文化宣传等设施,进行有机串联,形成15分钟健身宜居生活圈。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
2.2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廊、亭及部分构筑物、室外附属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和二次深化设计)和施工阶段现场指导与配合工作(包括所有文件的汇总)。
2.3服务期限:设计服务周期为1年,单个项目设计周期最长不超过40日历天(本项目由若干个单个项目组成)。
2.4质量要求:按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工程师职称及以上;
(三)其他
3.4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下同)。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品茗网上交易系统(,下同),在宁波市统一主体库(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fmweb/register)完成企业注册及电子交易平台专用数字证书(CA证书)和电子印章办理,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具体操作手册详见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service服务指南。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5.3交易平台收取100元/项目/家次的系统使用费。
5.4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电子格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品茗网上交易系统。
6.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在系统上自行下载已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及读取,来确认投标文件是否上传完整)。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兴盛路237号
联 系 人:王浦
电 话: 13362860513
招标代理:宁波正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高俞村94号
联 系 人:朱安琪/方杨
电 话:15088457987/13566527898
象山县中心城区公共空间品质提升四大专项行动(2023-2024年度)建设项目设计已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正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安投资估算造价(包括设备费)约7500万元,建设规模:(1)以一景观一特色、一景观一主题为原则,深度挖掘城市文化内涵,对中心城区内的街头绿地、微型景观进行优化提升,维修改造现有设施,补充配备慢行系统、亮化工程、健身休闲等设施,形成各类景观提质,提升周边群众幸福感受;(2)通过构建慢行系统有机串联社区绿地、三角绿地、河边绿地、周边山体绿地、闲置未利用地、公共缘地、绿道等 ,通过对“漫行道、标识系统、绿道驿站”赋能改造,实 施两环三横三纵工程:象山环城绿道(外环)、内环绿道、象山港路绿道、象山河路绿道、大目湾外环绿道、东大河滨河绿道、西大河滨河绿道、南大河滨河绿道等绿道串联工程,形成中心城区绿道微型循环网络体系;(3)对中心城区范围内的三角绿地、闲置未利用地、闲置绿地等零星地块,社区用房进行赋能改造,配建停车位、充电桩、座椅、休闲步道、健身设施、小型商贸体、文化宣传等设施,进行有机串联,形成15分钟健身宜居生活圈。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
2.2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廊、亭及部分构筑物、室外附属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和二次深化设计)和施工阶段现场指导与配合工作(包括所有文件的汇总)。
2.3服务期限:设计服务周期为1年,单个项目设计周期最长不超过40日历天(本项目由若干个单个项目组成)。
2.4质量要求:按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工程师职称及以上;
(三)其他
3.4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下同)。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品茗网上交易系统(,下同),在宁波市统一主体库(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fmweb/register)完成企业注册及电子交易平台专用数字证书(CA证书)和电子印章办理,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具体操作手册详见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service服务指南。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5.3交易平台收取100元/项目/家次的系统使用费。
5.4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电子格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品茗网上交易系统。
6.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在系统上自行下载已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及读取,来确认投标文件是否上传完整)。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兴盛路237号
联 系 人:王浦
电 话: 13362860513
招标代理:宁波正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高俞村94号
联 系 人:朱安琪/方杨
电 话:15088457987/13566527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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