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铁岭市中心医院机动车辆加油服务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专用燃油储值IC卡
单车加油
汽油
单车核算服务
加油站
柴油
救护车
专用燃油储值卡
机关用车
机动车辆加油服务
金额
77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9/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jh23-211200-01439
预算金额
77万元
招标公司
铁岭市中心医院
招标联系人
-024-72213089
招标代理机构
铁岭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
路先生13464094066
标书截止时间
2023/09/15
投标截止时间
2023/09/27
公告正文
(铁岭市中心医院机动车辆加油服务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铁岭市中心医院机动车辆加油服务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200-01439
项目名称:铁岭市中心医院机动车辆加油服务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7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1.项目背景:本次项目旨在为我院提供车辆加油服务,确保车辆正常运行并满足日常工作需求。项目需求包括救护车13台和机关用车4台。
2.项目目标:为落实巡视整改工作要求,确保车辆加油过程高效、安全,提供可靠的加油服务.
一、项目概况:
1、 采购人:铁岭市中心医院
2、 采购代理机构:铁岭市政府采购中心
3、 项目名称:铁岭市中心医院机动车辆加油服务采购项目
4、 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1年(合同期限届满后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服务满意度高,供应商未有违法违纪行为,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续签合同1年);中标供应商指定地点
5、 质量标准:油品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强制标准,加油设备计量符合国家强制标准。
6、 验收方式: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7、 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专用燃油储值IC卡,单车加油单笔核销,按月结算。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正规发票,采购人将款项电汇至中标供应商账户。
8、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区有加油站点,为采购人提供包括92#汽油、95#98#汽油、0#柴油、-35#柴油加油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标准,保证油品质量,不停供、不断油,不销售不合格或掺假的油品,不缺斤少两。
二、质量保证:
1、认真履行服务承诺,严格遵守采购文件规定。
2、油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标准,不掺杂使假、以次充好。
3、加油设备计量符合国家强制标准,不缺斤短两。
4、加油站内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环境整洁。
5、稳定油源渠道,保证不停供、不断油,特殊情况除外。
三、服务要求:
1、为采购人提供专用燃油储值卡、能够按国家规定开具正式发票。
2、单车加油单笔核销。 3、供应商应为采购人提供专用燃油储值IC卡,并提供燃油储值IC卡的办理流程及使用方法说明.
4、提供单车核算服务,定期做好车辆加油明细统计工作,保证监督部门、车辆使用单位及时、准确了解加油情况。
5、为采购人车辆加油提供24小时加油服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或拒绝为单位车辆加油。
6、当油品供应紧张时,必须首先满足救护车辆加油需求。
7、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8、加油站应有国家规定标准的安全措施,符合加油站的安全标准。
9、本项目允许石油企业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其母公司为同一家石油的多家分公司参与投标按1家计算
10、遇重大灾情或事故现场,24小时为采购人提供槽车到场加油服务。
11、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合同期限届满后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服务满意度高,供应商未有违法违纪行为,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续签合同1年。)
12、受特殊工作需要可全国通用,有连锁加油站,便于开展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1年(合同期限届满后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服务满意度高,供应商未有违法违纪行为,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续签合同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1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9月1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609房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1.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1.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半小时内完成报价。
1.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铁岭市中心医院
地 址: 岭东街18号
联系方式: 024-722130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铁岭市项目服务中心采购分中心
地 址: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9号
联系方式: 路先生-13464094066
邮箱地址: shenshibo1982@126.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铁岭分行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 铁岭市项目服务中心
账号: 21050171004200000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路先生
电 话: 1346409406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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