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梅州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北斗车载卫星定位终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fcf24092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梅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小姐0753-216696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4
公告正文
梅州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北斗车载卫星定位终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梅州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北斗车载卫星定位终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 ...
梅州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北斗车载卫星定位终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梅州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北斗车载卫星定位终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3号楼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FCF240928
项目名称:梅州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北斗车载卫星定位终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单价最高限价:终端设备701.25元/台,平台运营年服务费687.00元/年/台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服务 | 梅州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北斗车载卫星定位终端服务 | 最终按实际数量结算 | 详见采购文件 | 终端设备701.25元/台,平台运营年服务费687.00元/年/台 | /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 2年(具体以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或网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
3.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如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必须具有总公司或上级机构出具的合法授权书(有效时间内出具的授权书,多层授权关系证明文件须明晰并加盖相应授权公司公章),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或上级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可使用其总公司或上级机构的财务状况、人员信息、公司资质等资料);
②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同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供应商基本账户登记备案的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内或提供资格承诺函(按响应文件供应商资格格式一提供承诺函原件);
③提供所属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或提供资格承诺函(按响应文件供应商资格格式一提供承诺函原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按响应文件供应商资格格式二提供承诺函原件);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按响应文件供应商资格格式一提供承诺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供应商资格格式三提供承诺函原件)
3.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供应商资格格式四提供承诺函原件)
3.6已依法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
①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须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协议书中至少需明确各自承办的份额比例及各方权利和义务)。
②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项、第2项、第3项3.1至3.6点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要求。
③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响应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1日至2024年10月1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3号楼3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人民币3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4年10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14:30开始受理响应文件)(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3号楼3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3号楼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参照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为联合体参与响应,则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梅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市政府综合大楼2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3号楼3楼
联系方式:0753-21669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小姐
电话:0753-2166962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https://www.sxhx2001.com/uploadfile/2024/0930/20240930044957700.do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