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振华重工-新产业事业部2023-2024年度光伏组件采购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9/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上海振华重工新产业事业部2023-2024年度光伏组件采购框架协议进行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货商,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产业事业部签订采购框架协议。本招标邀请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招标编号: ZPMC(XCY)-ZB2023-08-054
2.招标项目内容:
此招标为新产业事业部2023-2024年度光伏组件采购框架协议招标。该招标分为3个标段:
标段 | 内容 | 预估量 |
1 | P型单面组件550W或以上 | 3MW |
2 | P型双面组件575W或以上 | 10MW |
3 | N型双面组件575W或以上 | 10MW |
不同标段允许不同投标人中标。此组件招标容量为预估容量,实际采购容量根据实际项目签署,招标人不保证实际容量达到招标容量预估量。中标价对应单价为协议执行价。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
(2)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3例以上;
(6)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7)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且未整改完成的;
(8)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投标方具有2023年度上半年组件出货量达到20GW以上,以索比光伏网数据参照;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等;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投资人等)身份证复印件、简历;
(3)企业或组织情况简介;
(4)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
(5)2023年度上半年度出货量证明或说明文件;
(6)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7)《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说明》,描述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整改未的;,。无相关情况的需承诺无生产安全事。(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8)《环保处置情况说明》,描述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整改未的;。无相关情况则承诺无突发环境事件、未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等。(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9)《职业健康情况说明》,描述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如无相关情况则承诺未发生职业病相关情况。(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不接受印章贴图、自制电子章、超范围使用的电子章等),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本投标邀请书第三条所要求并完整、清晰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均可通过资格预审。
报名人应认真阅读资质要求及资质材料清单要求,招标人不对资料提供的完整性、清晰度等做提示。因资料不齐全、资料文字数据模糊、资质不符、假借资质、无效印章等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将不具有投标资格。
报名人是否受到过行政处罚可咨询本单位主管人员或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网站、住建部门户网站及其他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有行政处罚并说明的不代表一定会被资质审核通过接受,具体根据处罚情况由招标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
3.4招标人有权拒绝国家信用平台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所公布的涉及失信违约行为的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或不合格供应商等报名。
注: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投标邀请书第三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3.5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15日下午13点之前停止报名(仅为线下报名,中交供应链线上报名时间邮件通知报名单位,最终单位报名数量和资格预审以中交供应链线上报名为准)
地 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B座315室
联 系 人:赵春雷(招标中心)
报名邮箱:zhaochunlei@zpmc.com
电话:021-31192878
传真:021-58392698
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件方式确认报名(报名表详见附表),盖公司印章扫描后同时发以上两个邮箱报名(含电子版预审资料)。盖章纸质版资格预审资料在报名截止前快递至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B座315室(赵春雷收)。
3.6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4.报名方式
招标人接受各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任何形式的报名(如:书面资料保密、电子邮件报名等)。提交资料包括:《项目投标报名表》以及一次性完整的资格预审材料。以电子邮件报名的,相关文件需是纸质盖章文件的扫描版。
5.关于物资供应商/服务商线上招标事宜(本项目转中交供应链)
根据招标人上级单位中交集团要求,所有的物资及服务类招标项目需转移至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中进行线上招标,请所有潜在意向投标方,除提交上述预审资料外,需自行前往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进行在线注册,以便继续参与我司招标项目。注册时选择合作单位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准入条件和标准如下:
5.1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5.2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
5.3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合格,具有本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协议或产品销售授权资质;
5.4 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证证书;
5.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
5.6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注1:对于尚未注册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的报名人,应保证注册信息及资料上传到完整性、真实性。如暂不具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认证证书及其他不符问题,需联系招标人的联系人先行填写《供应商让步使用审批单》,经招标人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再办理注册(不包含招标人本身对三体系及其他资质有要求而不实施让步接收的情形)。
注2:对于已经注册于中交集团供应链信息系统,但初始合作单位为中交集团其他下属单位名的,报名人需要在系统内向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合作意向”申请。提交申请前需保证系统注册信息及资料等是最新状态,如不具备三体系或有其他不符等也要同上先经让步申请方可获得审批通过。
注3:其他影响注册或意向合作申请审批的事项可提前与招标联系人沟通,避免因审核不通过而无法系统平台报名、投标等。因报名人疏忽未能及早注册、意向合作等导致无法报名及投标等,由潜在报名人自行承担后果。
6.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邀请,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7.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附件:项目投标报名表
二〇二三年九月八
附件
项目投标报名表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申请参加贵单位组织的上海振华重工2023-2024年度光伏组件采购框架协议招标的投标(招标编号:ZPMC(XCY)-ZB2023-08-054)标段1¨、标段2¨、标段3¨),投标人可报名1个或者多个标段,在报名时需在报名表标段方框(¨)中打钩(√),,并遵守招标投标程序及有关规定。我方拟派 任本项目的联系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授权联系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具体情况如下,如有失实,由我方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单位(人)名称 | |
企 业 性 质 | |
项目联系人 及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手机 | |
传 真 | |
E-mail | |
通 信 地 址 | |
邮 政 编 码 | |
报名单位(公章): | |
备注:以上《投标报名表》信息必须完整准确填写,若由于投标方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准确造成的一切后果,招标方一概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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