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4年度江苏省农村饮用水水质监督检测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86.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3200000002024012518
预算金额86.5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省农村水利科技发展中心
招标联系人陈于025-8633842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女士025-86338425
中标公司苏州苏水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86.5万元
中标联系人曹志斌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标段名称:2024年度江苏省农村饮用水 水质监督检测
标段编号:ZC3200000002024012518
标段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人:江苏省农村水利科技发展中心
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女士
代理联系电话:025-86338425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编号:ZC3200000002024012518
项目名称:2024年度江苏省农村饮用水水质监督检测
二、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捌拾捌万元整(RMB88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针对由水利部门主管农村供水的31个县(市、区),通过“四不两直”的方式,在每个涉农水厂供水区域内抽查2个管网末梢水采样点,开展水质、水压的监督检测。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在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安排按照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2024年8月23日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四、磋商信息
磋商时间:2024年9月4日
磋商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第二会议室
磋商小组成员:陈于、李坤、朱元亮
成交服务供应商:苏州苏水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服务供应商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姚祥村(5)龙道浜8号4幢
成交金额:865000元
项目经理:曹志斌
化工工程高级职称证书编号:201822600078
六、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苏省农村水利科技发展中心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上海路5号
联系人:陈于
联系电话:025-86338422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楼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025-86338425
邮 编:210019
七、本次招标服务费
收费标准:按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
服务费:1.5475万元
八、本次招标结果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结果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限期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4日
标段名称:2024年度江苏省农村饮用水 水质监督检测
标段编号:ZC3200000002024012518
标段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人:江苏省农村水利科技发展中心
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女士
代理联系电话:025-86338425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编号:ZC3200000002024012518
项目名称:2024年度江苏省农村饮用水水质监督检测
二、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捌拾捌万元整(RMB88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针对由水利部门主管农村供水的31个县(市、区),通过“四不两直”的方式,在每个涉农水厂供水区域内抽查2个管网末梢水采样点,开展水质、水压的监督检测。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在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安排按照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2024年8月23日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四、磋商信息
磋商时间:2024年9月4日
磋商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第二会议室
磋商小组成员:陈于、李坤、朱元亮
成交服务供应商:苏州苏水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服务供应商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姚祥村(5)龙道浜8号4幢
成交金额:865000元
项目经理:曹志斌
化工工程高级职称证书编号:201822600078
六、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苏省农村水利科技发展中心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上海路5号
联系人:陈于
联系电话:025-86338422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楼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025-86338425
邮 编:210019
七、本次招标服务费
收费标准:按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
服务费:1.5475万元
八、本次招标结果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结果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限期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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