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宗物资采购公告(自采)】南直路、哈东站周边易涝区域整治项目施工(一标段)钢板桩打拔及租赁项目
金额
627.25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4/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采购公告
哈尔滨城市排水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采用自采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南直路、哈东站周边易涝区域整治项目施工(一标段)钢板桩打拔及租赁项目
2项目编号:ZX-HCP-24015
3采购内容:钢板桩租赁及打拔工作,钢板桩进出场及场内倒运,钢支撑及围檩租赁、安拆、安全文明施工、深基坑专家论证及费用等。
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此为计划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5预算金额::6272566.13元(含税),其中第一包:3099978元(含税);第二包:3172588.13元(含税)。
6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7服务地点:
第一包:东直路(南直路-北棵二道街)、南直路(东直路-宏南路)
第二包:北棵街(东直路-桦树街)、南棵街(桦树街-哈东西路)、水利胡同(南直路-火车头街)、水利街(南直路-北棵二道街)
8质量要求: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9质保期:/年(拆除后工作即结束,无需质保。)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包,可兼投不可兼中。评审时按照标段的顺序进行评审,第一包综合得分最高的意向供应商将被确定为第一包的成交供应商;已在第一包成交的,将不具有第二标段的成交资格,第二包将按照综合得分的排序,从其他意向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2未在采购人分包单位黑名单内(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名单进行评审)。
3须承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如我方违反合同约定承诺,自愿解除合同(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4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入场时限承诺书、工期承诺书、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承诺书、协调能力承诺书、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承诺书、打桩机械设备能力承诺书(提供承诺书)。
5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6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7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1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为哈产代采﹝2024﹞第0099号的单位才能参与本次采购。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资格者可于2024年4月10日08:30时-2024年4月12日17:00时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98号901室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我单位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未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可以参加本项目响应。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采购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13时00分。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398 号双子金座 9 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采购保证金的递交:详见采购文件;
六、发布媒体: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城市排水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451-82892115
电子邮箱:hljszxgc@126.com
以上公告全部内容均为哈尔滨城市排水工程有限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哈尔滨城市排水工程有限公司提出。
哈尔滨城市排水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采用自采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南直路、哈东站周边易涝区域整治项目施工(一标段)钢板桩打拔及租赁项目
2项目编号:ZX-HCP-24015
3采购内容:钢板桩租赁及打拔工作,钢板桩进出场及场内倒运,钢支撑及围檩租赁、安拆、安全文明施工、深基坑专家论证及费用等。
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此为计划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5预算金额::6272566.13元(含税),其中第一包:3099978元(含税);第二包:3172588.13元(含税)。
6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7服务地点:
第一包:东直路(南直路-北棵二道街)、南直路(东直路-宏南路)
第二包:北棵街(东直路-桦树街)、南棵街(桦树街-哈东西路)、水利胡同(南直路-火车头街)、水利街(南直路-北棵二道街)
8质量要求: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9质保期:/年(拆除后工作即结束,无需质保。)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包,可兼投不可兼中。评审时按照标段的顺序进行评审,第一包综合得分最高的意向供应商将被确定为第一包的成交供应商;已在第一包成交的,将不具有第二标段的成交资格,第二包将按照综合得分的排序,从其他意向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2未在采购人分包单位黑名单内(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名单进行评审)。
3须承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如我方违反合同约定承诺,自愿解除合同(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4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入场时限承诺书、工期承诺书、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承诺书、协调能力承诺书、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承诺书、打桩机械设备能力承诺书(提供承诺书)。
5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6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7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1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为哈产代采﹝2024﹞第0099号的单位才能参与本次采购。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资格者可于2024年4月10日08:30时-2024年4月12日17:00时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98号901室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我单位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未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可以参加本项目响应。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采购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13时00分。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398 号双子金座 9 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采购保证金的递交:详见采购文件;
六、发布媒体: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城市排水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451-82892115
电子邮箱:hljszxgc@126.com
以上公告全部内容均为哈尔滨城市排水工程有限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哈尔滨城市排水工程有限公司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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