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港开发区)南京京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旧房拆除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1041.0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3/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综字[2020]1436号
预算金额1041.05万元
招标联系人熊美英
招标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丁爽爽1891290278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4/06
公告正文
(新港开发区)南京京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旧房拆除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 AJJ210011-01S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建设项目南京京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旧房拆除项目施工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综字[2020]143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142.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施工
2.2 工程地点:新港开发区内
2.3 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
2.5 结构类型: 其他
2.6 工期要求: 10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1041.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爆破与拆除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南京京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旧房拆除,拆除面积约59360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0 工程规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4-6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依据《关于做好拆迁垃圾资源化利用相关工作的通知》(宁建建字【2019】303号)、《关于征收拆迁工程招投标注意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投标人须为宁建建字[2020]188号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信息名录”中的单位,否则必须提供与宁建建字[2020]188号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信息名录”中的单位签订的意向性合作协议书。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本标段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评标价=投标报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3月24日10时37分到 2021年3月31日10时37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请投标人提供查询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8.5、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同时根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果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在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亦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请投标人提供查询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8.6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7投标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8.9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08月-2021年01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帐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8.10中标价绝对值为上缴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费用,中标人将中标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后,招标人出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1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041.050424万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 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128号领智工业园第A6栋101房
邮 编:210000 邮 编:
联 系 人:熊美英 联 系 人:丁爽爽
电 话:18951070828 电 话:1891290278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580099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