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编制灯塔市涉河桥梁防洪影响评价报告项目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1081-0015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浩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菲0419-212107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编制灯塔市涉河桥梁防洪影响评价报告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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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编制灯塔市涉河桥梁防洪影响评价报告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10-18 至 2022-10-24
撰写单位: 辽宁浩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朱学信
(编制灯塔市涉河桥梁防洪影响评价报告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1081-0015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编制灯塔市涉河桥梁防洪影响评价报告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
更正内容:
1、原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中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变更为: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2、原公告“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变更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18日 09时3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响应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5、供应商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的形式进行线上开标。各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腾讯会议参加线上开标,并根据主持人的指令进行相关结果确认,未按时进入会议室或未按时进行结果确认的视为认同开标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具体视频会议号及密码详见磋商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灯塔市交通运输局本级
地址: 灯塔市卫国路506号
联系方式: 0419-81821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浩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北太子河路25-2号
联系方式: 0419-2121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菲
电话: 0419-2121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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