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街道办事处芙蓉北路街道河滩河堤保洁劳务采购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金额
91.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fcg-2021011800502
预算金额91.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街道办事处芙蓉北路街道河滩河堤保洁劳务采购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CS-202101180050-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街道办事处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强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芙蓉北路街道河滩河堤保洁劳务采购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210118005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小3吨铲车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租赁 12 14400
2 垃圾回收船8吨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租赁、含燃油及维护费 310 148800
3 竹扫把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购买 157 3140
4 编织袋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购买,50CM*80CM 10000 15000
5 洒水车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租赁 10 14700
6 转运车辆2.5吨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租赁 36 46080
7 应急车辆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租赁 10 11000
8 自动垃圾清理船8吨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租赁、含燃油及维护费 50 25000
9 5吨铲车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租赁 10 17000
10 叉车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租赁 10 15000
11 5吨环卫车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租赁 24 14400
12 2.5吨环卫车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租赁 48 19680
13 船舶三类驾驶员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服务 24 72000
14 保洁员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服务 192 460800
15 人工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服务 200 40000
 合计金额小写: 917000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壹万柒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能编码

备注

1

芙蓉北路街道河滩河堤保洁劳务采购项目

人工

人/天

1、每天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河滩河堤的保洁工作

2、服务要求:

1)、保洁标准:①、清理河岸。实现河岸无垃圾,河岸树上无垃圾缠绕,河岸警示牌等设施上无牛皮癣。②、清理河床。清除地笼网、河床垃圾、淤泥等。

2)、各保洁区域每天必须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并将垃圾运送到指定中转站。

3、汛期随时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确保短期内恢复河堤河滩卫生秩序。

200

200

40000

2

保洁员

人/月

2400

192

460800

3

船舶三类驾驶员

人/月

3000

24

72000

4

2.5吨环卫车

车/次

410

48

19680

5

5吨环卫车

车/次

600

24

14400

6

转运车辆2.5吨

台班

1280

36

46080

7

应急车辆

台班

1100

10

11000

8

小3吨铲车

台班

1200

12

14400

9

5吨铲车

台班

1700

10

17000

10

叉车

台班

1500

10

15000

11

洒水车

台班

1470

10

14700

12

编织袋

1.5

10000

15000

规格:50*80

13

竹扫把

20

157

3140

14

垃圾回收船8吨

台班

480

310

148800

含燃油及维护费

15

自动垃圾清理船8吨

台班

500

50

25000

含燃油及维护费

917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1-01 —— 2021-12-31

3.2 履行地点:芙蓉北路街道范围(长沙市捞刀河以南,浏阳河以北,湘江以东,长度5.8公里,河堤河滩保洁面积50多万平方米)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采购人指定实施地址及服务方式。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每月10号前考核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发生结算上月费用。

4.2 收款账户: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福支行(湖南强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82010100000260546)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保洁标准:①、清理河岸。实现河岸无垃圾,河岸树上无垃圾缠绕,河岸警示牌等设施上无牛皮癣。

②、清理河床。清除地笼网、河床垃圾、淤泥等。

2、各保洁区域每天必须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并将垃圾运送到指定中转站。

3、汛期随时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确保短期内恢复河堤河滩卫生秩序。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按开福区“一江四河”堤岸滩涂清扫保洁维护标准及考核细则的标准进行考核验收,每天保洁区域必须达到区政府考核良好以上标准。(未达到要求,按考核制度进行相应处罚)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1-01-01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福城路与金马路交汇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街道栖凤路6号202房
法定代理人: 王丹 法定代理人: 颜胜辉
委托代理人: 陈志良 委托代理人: 汤洁
电话: 0731-82138900 电话: 0731-85645856
传真: 0731-82345907 传真:

附件列表
  1. 合同明细.xls合同明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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