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山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教务处一流课程建设制作服务项目的结果公告
一流课程建设制作服务基础通识类课程药学护理类课程国际课程要求可以直接推广至国际慕课平台临床类课程制作政府购买服务在线教育平台移动端课堂互动系统教师SPOC教学移动端课堂投屏多屏互动课堂报告网络教学平台教学资源建设教学应用教学互动学习过程监控统计功能课程视频图文案例演示拓展资源题库录影棚片头片花整体包装设计上线运行推广线上线下教学混合式教学改革国际课程上线运营MOOC平台说课视频MOOC课程临床管理类课程音频处理设备视频课程课程运行课堂教学控件教学管理系统慕课化课程封面章节界面建课技术指导配套课程课程大纲进行美化交互动画知识点的拆分对每一个章节内容进行排版配套试题测验平台使用培训课程创建学习过程跟踪和控制在线测试学习成果反馈教学流程在线开放课程在线课程在线移动教学移动课堂互动系统课程申报培训课程建设培训磋商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疫情防控方案运营服务技术培训措施视频文件教室端同步互动签到抢答选人投票讨论商务偏离表服务偏离表课程教育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0/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99002022ccs02545
预算金额66万元
招标公司山西中医药大学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筑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奇0351-7637555
中标公司上海卓越客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袭普照
中标公司上海卓越睿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山西超星数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上海卓越客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北京慕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99002022CCS02545
二、项目名称:山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教务处一流课程建设制作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1.成交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山西中医药大学第一包(基础通识类) | 第一包(基础通识类) | 658970 | 山西超星数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长治路323号1006室 | 91149900MA0KDW1E4C |
2 | 山西中医药大学第二包(临床类) | 第二包(临床类) | 569000 | 上海卓越睿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1188号1幢901、902、903、904室 | 91310104672734648Y |
3 | 山西中医药大学第三包(药学护理类) | 第三包(药学护理类) | 569100 | 北京慕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6号楼8层801室 | 91110108096445564B |
4 | 山西中医药大学第四包(国际课程) | 第四包(国际课程) | 159200 | 北京慕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6号楼8层801室 | 91110108096445564B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山西中医药大学第一包(基础通识类) | 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
2 | 山西中医药大学第二包(临床类) | 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
3 | 山西中医药大学第三包(药学护理类) | 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
4 | 山西中医药大学第四包(国际课程) | 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祁卫红,王凤琴,李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
2.采购项目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改革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70%支付。
3.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包一:6919.00元;包二:5974.00元;包三:5982.00元;包四:167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中医药大学
地 址:晋中市高校园区大学街121号
联系方式:0351-31798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筑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太榆路55号迎宾汽车站山西汽运集团晋龙捷泰运输有限公司办公楼五层
联系方式:0351-7637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奇、张小静
电 话:0351-7637555
附件信息:
山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教务处一流课程建设制作服务项目磋商文件2022.09.29.doc山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教务处一流课程建设制作服务项目磋商文件2022.09.29.doc
453.9K
第1-4包中小企业声明函.pdf第1-4包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9M
采购代理机构:筑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山西中医药大学招标编号:ZCCS20220916项目编号:1499002022CCS02545竞争性磋商文件山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教务处一流课程建设制作服务项目
第四部分商务、服务要求26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9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一部分磋商公告1目录二〇二二年九月
山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教务处一流课程建设制作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2第六部分采购合同47第五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36
预算金额: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招标编号:ZCCS20220916项目编号:1499002022CCS02545项目名称:山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教务处一流课程建设制作服务项目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山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教务处一流课程建设制作服务。具体磋商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商务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采购需求:第四包(国际课程):160000元。第三包(药学护理类):570000元;第二包(临床类):570000元;第一包(基础通识类):660000元;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地点:山西中医药大学指定地点。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
只允许在线获取获取方式: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时间:2022年09月30日00:00至2022年10月12日00:00三、获取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质要求:课程制作相关公司须具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六、公告期限3、方式:线上开启2、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太榆路55号迎宾汽车站山西汽运集团晋龙捷泰运输有限公司办公楼五层开标一室1、时间:2022年10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纸质响应文件(应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由成交供应商于成交后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纸质文件仅用于存档不作为评审依据。
名称:山西中医药大学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太榆路55号迎宾汽车站山西汽运集团晋龙捷泰运输有限公司办公楼五层501名称:筑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电话:0351-3179872联系人:张老师地址:晋中市高校园区大学街121号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子邮件:zhuchenxmgl@163.com联系电话:0351-7637555联系人:孙奇、张小静
项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山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教务处一流课程建设制作服务项目 |
2 | 合同履行期限 | 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 |
3 | 服务地点 | 山西中医药大学指定地点。 |
4 | 实施范围 | 具体磋商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商务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
5 | 服务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
6 | 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 | 课程制作相关公司须具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7 | 联合体 | 不接受 |
8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9 | 发售磋商文件方式 | 2022年09月30日00:00至2022年10月12日00:00。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 |
10 | 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 1、供应商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2、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报价截止日期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需显示所属日期)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如不产生税收,须附相应的零纳税申报表(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价截止日期前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或新开户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5、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见第七部分);6、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七部分);7、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函复印件及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8、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或因模糊不清无法确定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后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查询记录与其他评标资料一并保存。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此项资格证明文件无需供应商提供); |
11 | 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服务文件 | 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服务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1、*磋商函(格式见第七部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第七部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七部分)4、*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5、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同类项目要求见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6、*商务偏离表(格式见第七部分);7、*服务偏离表(格式见第七部分);8、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9、项目人员配备;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服务材料。未对以上文件中标“*”的要求作出实质上响应的,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磋商后补正。 |
12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价格优惠政策。2.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本项目要求有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投标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4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 |
13 | 磋商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
14 | 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四部分商务、服务要求以及第六部分采购合同中相关内容,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
15 | 磋商保证金额 | 磋商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第一包(基础通识类):6600元;第二包(临床类):5700元;第三包(药学护理类):5700元;第四包(国际课程):1600元。缴纳方式:通过贵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缴纳;采购代理机构接收磋商保证金账户:未按要求缴纳的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开户名称:筑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漪汾支行帐号:485070100100267431财务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351-7637555注:供应商的保证金缴纳后,需在汇款/转账凭单用途栏中写明“ZCCS20220916+包号+保证金”。 |
16 | 考察现场 | 不组织 |
16 | 答疑会 | 不召开 |
17 | 纸质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纸质响应文件应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所有内容胶装成册。(由成交供应商于成交后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纸质文件仅用于存档不作为评审依据。) |
20 | 磋商小组组建 | 本项目磋商小组共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相关专业专家2人。 |
21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是 |
22 | 成交服务费 | 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采购项目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改革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70%支付。 |
23 | 本项目预算金额 | 预算金额:第一包(基础通识类):660000元;第二包(临床类):570000元;第三包(药学护理类):570000元;第四包(国际课程):160000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所投包预算金额的,将否决其磋商资格。 |
24 | 其他要求 | 当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供应商须知中的内容和条款有冲突或不一致时,以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
2.2“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1“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定义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1.适用范围一、总则
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磋商。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2.5“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采购代理机构”指代为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单位,本文为筑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需求单位,本文为山西中医药大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4供应商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条件:3.3依法注册的供应商其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
(10)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9)本项目的特定资质要求:课程制作相关公司须具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7)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报价,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磋商文件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在政采云系统中上传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5.通知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磋商费用(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部分商务、服务要求;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磋商公告;6.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6.磋商文件的内容
7.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以政采云系统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采购合同;第五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
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7.5项目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磋商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化,还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发布媒体上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发布。7.4如延长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政采云系统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7.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政采云系统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商务服务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服务文件部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份数。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服务文件,包括服务资料等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供应商的响应文件。9.5保证金9.4若供应商投报多个包件,应按包件分别提供单独的纸质响应文件。9.3纸质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可采用双面打印;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和编排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纸质文件内容应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电子响应文件按照“政采云”系统要求,逐条上传。9.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须将所有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盖备案章,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方案的报价。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整包内容分别填报,不得拆包分项报价。供应商应认真填报“报价一览表”。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服务内容,提供承载本次服务所必要的人员、设备、设施、保险、相关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6磋商报价(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0.4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3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2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有格式的,应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0.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中的要求要做出有效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如果不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不能对磋商过程中各方面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所报价格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服务内容,提供承载本次服务所必要的人员、设备、设施、保险、相关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
1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方可要求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供应商的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本须知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适用。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0.6为提倡诚实信用的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次响应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对服务的服务指标、服务内容等进行完整地、真实地描述。10.5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及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纸质材料包装于一袋内。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一起提交并在政采云系统上传。
12.6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2.5响应文件中正、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副本应由正本复制而成。12.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12.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章)、加盖标准公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
14.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13.2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响应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在2022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启封”字样。13.1供应商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6.响应文件的开启15.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递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5.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按照“政采云”系统要求,逐条上传。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4.2如果供应商未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并且对由此带来的问题和后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14.1供应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客户端去制作、编制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标记、密封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16.4.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启。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开启。16.3供应商在系统中自行查看报价结果,并进行确认,在30分钟内未进行确认的,系统默认为已确认报价结果。16.2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开启。16.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启磋商,各授权供应商代表及相关人员应参加开启过程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7)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6)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5)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4)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未通过响应文件有效性审查的;(3)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响应文件;(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的的;
五、磋商程序(12)重新递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11)在磋商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10)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9)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的;(8)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
18.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磋商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磋商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磋商小组对磋商项目应确定磋商方法和轮次,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磋商小组提出的有关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18.3组织磋商小组各位成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18.2组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18.1核验出席磋商活动现场的磋商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磋商,各磋商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磋商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18.磋商程序及其有关事项
20.响应文件评审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总成员的三分之二。19.组建磋商小组18.7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磋商专家发放评审费。18.6做好磋商现场相关记录,协助磋商小组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磋商小组各成员签字确认。18.5磋商小组组长组织磋商人员独立评审。磋商小组对拟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采购代理机构可协助磋商小组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磋商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磋商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磋商专家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磋商专家的磋商、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
20.4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经磋商小组成员认定的没有偏离的响应文件。20.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0.2在审查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1.2符合性检查:由磋商小组成员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20.1.1资格性检查:由磋商小组成员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0.1磋商小组成员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性审查。审查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E.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D.“报价一览表”中报价项目名称等与磋商文件要求不符的;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付款方式等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的;C.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B.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A.本文件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条中带*号的商务、服务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的;20.4.1重大偏离系指响应文件中的签署、盖章及投标服务名称、数量和合同履行期限、付款方式、执行标准、验收标准等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或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20.4.4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供应商的商务服务文件的有效性。20.4.3响应文件如果未对磋商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20.4.2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启后修正。H.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G.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F.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报价一览表内容与供应商的商务服务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0.5磋商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1.1磋商小组按照各供应商的签到顺序,与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3家及以上的供应商就本次采购服务的商务、服务要求以及采购合同范本进行磋商。21.磋商20.9响应文件评审结束,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响应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0.8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应做“评审记录”。20.7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20.6政策性因素评审要求见第五部分第四条规定。
23.1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所作的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23.磋商的澄清22.2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2.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内容以及采购合同范本,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2.确定最终采购方案21.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4.1.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4.1磋商结束后,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电子形式进行,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内将电子最终报价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政采云平台。24.最终报价2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递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响应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5.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25.1磋商小组根据第五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的规定,即从商务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确认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5.确定成交供应商24.3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成员有权拒绝该响应。24.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4.1.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8.采购项目终止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7.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6.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1磋商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6.磋商过程保密
29.成交通知六、签订合同(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签订合同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成交服务费29.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2.保密七、保密和披露31.3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31.2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31.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1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在政采云系统线上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4.询问八、询问和质疑33.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采购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磋商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3.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3.披露
35.5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按照一式二份提供。35.4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按照一式二份提供。提供质疑函时,要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对本文件的质疑还应提供收到本文件的有关证明材料。35.3供应商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信息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5.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信息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5.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5.质疑
(5)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4)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3)质疑函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2)质疑未按格式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5.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3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九、供应商违规处罚35.9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35.8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5.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5)在磋商期间,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的;(4)公开报价后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7.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价格优惠政策。。(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7.1采购标的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7.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十、政策性因素(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
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如本项目要求有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投标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4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7.5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37.4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投标报价给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7.3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一、商务要求第四部分商务、服务要求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十一、特殊情况处理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款项支付方式:(2)能够提供国家级线上课程整体设计、拍摄、制作、上线运行、推广、应用等一系列完整服务。(1)须具有自主研发的在线教育平台4、对课程制作公司要求:3、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2、服务地点:山西中医药大学指定地点。
(4)成交供应商合同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息退还。(3)提交履约保证金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甲方预付合同总金额的40%;剩余款项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5.经甲方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课程正常运行后,完成课程验收。4.可以提供移动端课堂互动系统,支持教师SPOC教学,实现移动端、教室端同步互动,提供课堂投屏、签到、抢答、选人、测验、投票、多屏互动、讨论、课堂报告等功能。3.可以提供网络教学平台协助学校把建设好的课程进行应用和推广,平台建设需包括两大应用:教学资源建设、网络课程教学应用与管理(主要包括:教学互动、学习过程监控、统计功能等)。2.本项目需按照磋商文件中的建设要求和标准建设,每门课程建设包括课程视频、PPT、图文、案例、拓展资源、题库等相关资源。1.本项目所开发的全部内容要求以成片形式交付,提供分辨率不低于1080p(16:9),MP4格式的视频文件一套。7、验收标准:
(2)片头知识点说明:录影棚真人抠像制作20秒;(1)片头片花:体现课程特色元素的精美片头10秒;2.每门课程30个知识点,包含课程的整体包装设计、课程的上线运行、推广、应用等一系列完整服务。每个知识点包括以下内容:1.课程建设完成后需要部署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或省级以上网络教学平台,依托课程建设平台的网络资源可实施线上线下教学及混合式教学改革,并且提供制作课程的上线运行、推广和应用服务。(一)项目内容要求二、服务要求
(3)国际课程要求可以直接推广至国际慕课平台,国际课程上线运营MOOC平台需具有国际影响力,与国外主流MOOC平台斯坦福、edX、Fun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2)每门课程要求以国家级标准制作10分钟说课视频。(1)制作2学分的MOOC课程,每个知识点的教学视频内容为10-20分钟,知识点的呈现应满足在线学习特点,且课程为英汉双语标准内容,满足上线国际慕课平台标准。国际课程要求:(4)片尾片花:体现课程特色元素片尾片花5-8秒。(3)录播的PPT:每个知识点10-20分钟,首页包含知识点名称,安静环境下采用PPT录播功能,要求采用学校统一模板和LOGO。
第三包药学护理类课程第二包临床管理类课程第一包基础通识类课程具体课程内容
序号 | 学院 | 课程名称 |
1 | 基础医学院 | 生物化学 |
2 | 基础医学院 | 方剂学 |
3 | 基础医学院 | 组织学与胚胎学 |
4 | 基础医学院 | 生理学 |
5 | 基础医学院 | 药理学 |
6 | 基础医学院 | 伤寒论 |
7 | 基础医学院 | 中医诊断学 |
8 | 基础医学院 | 温病学 |
9 | 基础医学院 | 金匮要略 |
10 | 基础医学院 | 中医各家学说 |
11 | 基础医学院 | 中国医学史 |
12 | 基础医学院 | 医学生物学 |
13 | 基础医学院 | 正常人体解剖学 |
14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医学伦理学 |
15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中医药信息检索与利用 |
16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 |
17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国学经典选读 |
18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
19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医学心理学 |
20 | 体育教学部 | 八段锦 |
21 | 体育教学部 | 护肺保健操 |
22 | 国际教育学院 | 中医英语 |
序号 | 学院 | 课程名称 |
1 | 第一临床学院 | 中医妇科学 |
2 | 第一临床学院 | 中医儿科学 |
3 | 第二临床学院 | 经络腧穴学 |
4 | 第三临床学院 | 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
5 | 第三临床学院 | 诊断学基础 |
6 | 第一临床学院 | 诊断学基础 |
7 | 第一临床学院 | 中医骨伤科学 |
8 | 第一临床学院 | 外科学 |
9 | 第一临床学院 | 中医耳鼻喉科学 |
10 | 第二临床学院 | 针灸学 |
11 | 第二临床学院 | 刺法灸法 |
12 | 第二临床学院 | 实验针灸 |
13 | 第二临床学院 | 推拿手法 |
14 | 第三临床学院 |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 |
15 | 第三临床学院 | 中西医结合妇产科学 |
16 | 第三临床学院 | 中西医结合眼耳鼻喉科学 |
17 | 健康服务与管理学院 | 计算思维与程序设计基础 |
18 | 健康服务与管理学院 | 社会医学 |
19 | 健康服务与管理学院 | 智能中医学 |
序号 | 学院 | 课程名称 |
1 | 中药与食品工程学院 | 仪器分析 |
2 | 中药与食品工程学院 | 中药药理学 |
3 | 中药与食品工程学院 | 物理化学 |
4 | 护理学院 | 急危重症护理学 |
5 | 护理学院 | 妇产科护理学 |
6 | 护理学院 | 中医护理学基础 |
7 | 中药与食品工程学院 | 化学分析 |
8 | 中药与食品工程学院 | 无机化学 |
9 | 中药与食品工程学院 | 化工原理 |
10 | 中药与食品工程学院 | 药物分析 |
11 | 中药与食品工程学院 | 中药鉴定学 |
12 | 中药与食品工程学院 | 生药学 |
13 | 中药与食品工程学院 | 波谱分析 |
14 | 中药与食品工程学院 | 食品分析 |
15 | 中药与食品工程学院 | 药用植物学 |
16 | 中药与食品工程学院 | 中药炮制学 |
17 | 护理学院 | 护理学导论 |
18 | 护理学院 | 内科护理学 |
19 | 护理学院 | 中医临床护理学 |
3.拍摄设备:配备专业高清摄像机(至少2机位)、拍摄轨道、摇臂、1.5米小型轨等;辅助记忆设备(提词器)1套;专业无线麦模式的音频设备、专业影视摄影镝灯,LED面光灯等。2.具备专业摄像团队(含资深专业摄像师、摄像助理、化妆师、灯光师、场记员等)提供拍摄现场服务,包括拍摄前及拍摄过程摄像机、机位位置、音频设备、灯管调试管理,化妆,拍摄进度、时间、内容、景别等内容的记录。1.具备经验丰富的课程顾问团队,课程编导与老师深度沟通,提供一对一的课程咨询服务,收集材料,辅助老师策划设计课程,课程知识点设计,起草课程知识点清单、课程任务分工等。(二)人员配置及设备要求第四包国际课程
序号 | 学院 | 课程名称 |
1 | 第二临床学院 | 针灸学 |
2.如学校提供场地,制作公司需提供所需所有设备并搭建拍摄场景,提供驻场服务。1.拍摄为教学现场或专业摄影棚。供应商在太原市或晋中市内有专业拍摄影棚及场地,供应商可以提供自有场地的勘察。(四)视频制作环境要求课程的所有权及相应权益归属采购方。未经采购方许可,服务提供商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其所有权,否则,采购方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服务提供商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物质损失、名誉损失)。供应商可以为课程建设和课程教学应用提供参考教材和参考的教学素材,素材包含:电子图书、数字报纸、各类专题、电子期刊论文、学术视频、微课慕课形式的教学视频等,为了保证所提供教学素材资源没有版权风险。(三)版权要求4.具备专业的视频处理团队进行视频调色渲染、特效包装、视频转换等专业团队进行视频后期处理。
(5)支持转换mp4,mpg,flv等通用的视频格式。(4)视频电平:视频全讯号幅度为1Ⅴp-p,最大不超过1.1Ⅴp-p。其中,消隐电平为0V时,白电平幅度0.7Ⅴp-p,同步信号-0.3V,色同步信号幅度0.3Vp-p(以消隐线上下对称),全片一致。(3)色调:白平衡正确,无明显偏色,多机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2)信噪比:图像信噪比不低于55dB,无明显杂波。(1)稳定性:全片图像同步性能稳定,无失步现象,CTL同步控制信号必须连续;图像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编辑点处图像稳定。3.必须使用高清数字设备进行录制,采用至少两机位拍摄方式进行拍摄,要求视频信号源:
9.其他要求,抠像需保证效果平滑,与背景色调一致。8.片头片尾,片头一般不超过10秒,应包括:学校LOGO、课程名称、讲次、主讲教师信息。片尾包括版权单位、录制时间等信息。7.音频压缩采用AAC(MPEG4Part3)格式。采样率48KHz。音频码流率128Kbps(恒定)。双声道,须做混音处理。配音可中英文双音轨模式。6.前期采用高清拍摄时,分辨率不低于1080p(1920*1080),采用16:9模式。视频处理压缩采用H.264(MPEG-4Part10:profile=main,level=3.0)及以上标准编码方式,码流速率10240Kbps以上,帧率不低于25fps。5.必须使用专业级话筒及音频处理设备,保证录音质量。音频信号源,声道:中文内容音频信号记录于第1声道,音乐、音效、同期声记录于第2声道,若有其他文字解说记录于第3声道(如录音设备无第3声道,则录于第2声道)。电平指标:-2db—-8db声音应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音频信噪比不低于48db。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4.颜色数:视频类素材每帧图像颜色数不低于256色或灰度级不低于128级。
5.移动端课堂互动系统要求4.该平台具有美观和实用并重原则。视频课程必须注重画面的美观度,同时要更加关注用户体验;画面简洁、清晰,设计具有吸引力的效果,能够有效保持学生的学习兴趣度。3.该平台具有标准化和规范化原则。制作完成的课程应具备标准化的属性,能提供各种规范的应用和服务,供应商能够提供目前高校认可的网络教学平台,供课程运行提供服务,同时有用课堂教学控件及互动系统,满足后续的教学管理系统实现对接和共享;课程制作完成以后,需按提供的平台要求统一慕课化至网络教学平台上,并设计平台的课程封面、章节界面等内容,提供建课技术指导;慕课化内容如下:a)设计配套课程的封面,对课程大纲进行美化,并设计交互动画。b)对课程内容进行知识点的拆分、打码和删减,并进行上传,对每一个章节内容进行排版。c)添加与课程相关的配套试题、测验和考试。d)对教师和学生进行平台使用培训,并提供24小时客服服务,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e)课程完善至教师能通过教学平台正常运行,方为验收通过。f)提供与平台相匹配的移动端APP。2.该平台支持课程创建、内容共享、学习过程跟踪和控制、在线测试和作业发布、交流互动、成绩评测和学习成果反馈教学流程,实现信息技术与教学过程的深度融合,同时支持电脑和移动客户端。所建课程能支持防拖拽、防窗口最小化、人离开等防作弊设置。教师能进行自主开课,设置作业、考试等,教师后台登录后能对课程进行修改。1.在课程运行过程中,供应商需提供承载课程运行的网络教学平台,该平台要求不仅能实现随堂学习、自主学习两种模式。还可以可参与国家和省级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评定。(五)课程运行要求
(六)售后、培训服务要求(4)课堂上教师和学生可以开展话题讨论,利用发帖形式进行话题交流,并且参与讨论的学生话题。(3)教师可以在课堂上实时发布调查问卷,学生通过移动端进行投票。教师端可以立即统计问卷结果,并将问卷结果投屏显示。(2)学生的课堂签到情况、课堂表现等都以积分形式形成评价,可转换为平时成绩;在线课程的学习同时记录作业成绩、考试成绩、按照老师设计的成绩权重给出综合评价。(1)支持IOS和Android操作系统,用于手机、Pad等智能移动终端中,实现在线移动教学,按照教学计划,可在移动端组织教学内容,有序安排资料推送、签到、选人、抢答、投票等教学活动,可实现互动内容课堂发放并复用。移动课堂互动系统为了达到提高课堂活跃度,提供覆盖所有课堂教学活动的课堂互动功能。如课堂投屏、签到、抢答、选人、测验、问卷、投票、多屏互动、讨论、评分、分组、直播、课堂报告等功能。
第五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课程申报培训:课程申报过程中,对相关教师做统一的专家培训辅导,所邀请专家均是该申报领域的评委或获得过该申报领域国家级奖项的名师。课程建设培训:对课程建设涉及人员进行相关培训。2.培训要求上线运行后,在课程运行过程中,供应商设有7×24小时免费咨询服务。服务期限内积极接受用户提出的与本合同项目有关的咨询,提供修改等服务。1.售后服务
4、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清晰、真实、有效。2、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磋商后补正。说明:1、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无法辨认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一、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
2 |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 | 良好的纳税记录 | 审查供应商报价截止日期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需显示所属日期)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或不产生税收提供的相应的零纳税申报表的有效性。 |
4 | 良好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 审查供应商报价截止日期前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或新开户证明的有效性 |
5 | 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 审查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内容有效,签署和印章完整、清晰、符合要求。 |
6 | 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查询 | 1、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2.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后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
7 | 磋商保证金的缴纳 | 磋商保证金按要求足额缴纳 |
8 | 课程制作相关公司须具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复印件清晰、符合要求。 |
9 |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 请根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上传对应的资格文件,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
四、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三、特别说明二、符合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磋商函 | 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 |
3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 |
4 | 报价一览表 | 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 |
5 | 商务偏离表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要求”中的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款项支付方式、服务标准、履约保证金及验收标准等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6 | 服务偏离表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中的内容及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或磋商小组共同认定属于响应文件存在重大偏离的情况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7 | 响应文件的报价 | 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磋商报价。3、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 |
8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有效期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9 | 其他 | 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商务、服务没有超出磋商文件可接受的偏差范围;响应文件没附有磋商文件不能接受的条件。 |
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2)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4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价格优惠政策。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3、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1、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的;五、无效磋商的情形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每一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和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价格因素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六、评审方法及成交条件7、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6、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第四包评分细则注:所有打分分值小数位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计算。第一、二、三包评分细则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 分值 |
一、商务部分(20分) | 20 |
1、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10分)近三年(2019年9月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承担过的项目案例,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10分。项目案例是以提供的供应商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原件扫描件作为证明。合同案例中的乙方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提供证明文件。 | 10 |
2、供应商资信(10分)(1)供应商具有网络教学平台类著作权(1分)、移动学习平台类著作权(1分)、智慧课堂系统类著作权(1分)、知识服务空间系统类著作权的(1分),共计4分;(2)近三年在国家一流课程评审中,获批数量30项以上得6分,10-30项之间得3分,10项以下得1分。 | 10 |
二、技术服务部分(60分) | 60 |
1、整体服务措施及方案(30分)(1)方案覆盖课程的前期设计,中期制作,后期运行的全部要求。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服务方案针对性强、设计合理的得8-10分,服务方案较全面且合理的得4-7分,服务方案较全面或者较合理的得0-3分;(2)提供课程的运行平台,根据技术支持和服务、技术方案、教学资源库、APP功能等。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描述全面、合理、可行的得8-10分,描述较为全面、合理、可行的得4-7分,描述全面或合理或可行的得0-3分;(3)供应商能提供与所需建设的课程相关的软件、动画、视频、素材等,并与教学吻合度较高。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完全符合且合理的得8-10分,比较符合得4-7分,略有缺失的得0-3分。 | 30 |
2、项目团队成员配置(6分)人员配置:项目机构人员配备合理,有从事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工作能力,岗位职责分工明确,能够最大程度满足项目需求,有具体的人员明细,包括岗位职责、服务业绩、专业等内容,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优得4-6分,良得2-3分,一般得0-1分。 | 6 |
3、售后服务及承诺(6分)根据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能力与承诺优劣进行综合评价: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完善,技术支持能力强,服务响应快,响应程度高或优的,得4-6分;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及多措施较好,技术支持能力较强,服务响应较快,满足采购需求,得2-3分;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基本符合采购要求,但技术支持能力和服务响应速度较差或一般,得0-1分。 | 6 |
4、技术培训措施(8分)供应商提供技术培训措施方案能够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针对性的制定技术培训方案,包括(培训目的、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效果)。方案优得 5-8 分,一般得 3-5 分,不提供或方案差不得分。 | 8 |
5、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分)根据突发事件、意外事件处置、预案种类包括但不仅限于(防暴恐、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火灾、地震、其他不可抗力等)预测及防范措施是否完整、合理、切实可行且针对性强的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打分。满足需求且合理、有针对性的得4-5分,基本满足的得2-3分,一般的得0-1分。 | 5 |
6、疫情防控方案(5分)疫情防控方案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4-5分,基本满足的得2-3分,一般的得0-1分。 | 5 |
三、价格部分(20分) | 20 |
以所有有效响应文件中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依据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分 | 20 |
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 分值 |
一、商务部分(20分) | 20 |
1、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15分)近三年(2019年9月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承担过的项目案例,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15分。项目案例是以提供的供应商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原件扫描件作为证明。合同案例中的乙方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提供证明文件。 | 15 |
2、供应商资信供应商具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电信与信息服务业经营许可证、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加1分,最多得5分。 | 5 |
二、技术服务部分(70分) | 70 |
1、技术方案(15分)方案具有针对性,适合学校实际情况,科学合理,服务人员充足,专业性强得10-15分;方案中规中矩且全面的得5-9分,缺少针对性,表述水平一般的得1-4分,不合理或不全面的不得分。 | 15 |
2.技术能力(9分)提供各门课程的运行报告,要求运行报告的大数据分析至少包含课程参与学生人数,在线学习进度分析、学生学习行为分析、线下课程出席及表现情况、学生满意度,意见收集等信息,提供运行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厂商公章,每提供1个加3分,最多得9分。 | 9 |
3、国际化(12分)(1)系统具有提供对接国外优质慕课资源的能力,30门以上得6分,25-30门得5分,20-25门得4分,10-15门得3分,1-10门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需提供清单及相关证明文件。(2)国际课程合作:与国外大学或平台有MOOC资源合作,每提供一份合作协议或备忘录得2分,最高得4分。(3)有直接推广课程至国际慕课平台的能力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得2分。 | 12 |
4、运营服务(9分)投标人具备在开放精品课运行平台上线运营在线课程的经验:2017至2019三年申报成功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数量大于200门得9分;大于150门得6分;大于100门得2分;100门以下不得分。需提供清单及证明文件。 | 9 |
5、案例演示(15分)投标人应自备设备,时间不超过15分钟。对投标人针对相应学科课程特点提供的设计思想与制作手法、典型场景、景别设计、外景拍摄,动画制作等的合理性和表现性,以及制作方所现场演示的相关视频样片做综合评价。在线开放课程制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合理,能充分体现教学设计,现场拍摄、后期制作技术手段丰富合理,效果良好,完全满足招标要求,得10-15分;在线开放课程制作思路不够清晰、技术路线合理性一般,基本体现教学设计,现场拍摄、后期制作技术的手段不够丰富,效果一般,基本契合招标要求,得5-9分;在线开放课程制作思路混乱、技术路线不合理,基本体现教学设计,现场拍摄、后期制作技术手段单一、效果差,不满足招标要求,得0-4分。 | 15 |
6、技术培训措施(5分)供应商提供技术培训措施方案能够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针对性的制定技术培训方案,包括(培训目的、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效果)。方案优得 3-5 分,一般得 1-2 分,不提供或方案差不得分。 | 5 |
7、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分)根据突发事件、意外事件处置、预案种类包括但不仅限于(防暴恐、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火灾、地震、其他不可抗力等)预测及防范措施是否完整、合理、切实可行且针对性强的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打分。满足需求且合理、有针对性的得4-5分,基本满足的得2-3分,一般的得0-1分。 | 5 |
三、价格部分(10分) | 10 |
以所有有效响应文件中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依据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分 | 10 |
(模板)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第六部分采购合同注:所有打分分值小数位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计算。
供方在筑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山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教务处一流课程建设制作服务项目(包号)中成交,按照该项目的成交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方:需方:乙方:甲方:山西中医药大学
(小写):¥人民币(大写):二、合同总金额:(具体货物内容及交货安装期等见后附明细)供方向需方提供服务一、服务条款
五、服务时间及地点四、服务范围及内容签订合同后甲方预付合同总金额的40%;剩余款项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三、货款支付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3.可以提供网络教学平台协助学校把建设好的课程进行应用和推广,平台建设需包括两大应用:教学资源建设、网络课程教学应用与管理(主要包括:教学互动、学习过程监控、统计功能等)。2.本项目需按照磋商文件中的建设要求和标准建设,每门课程建设包括课程视频、PPT、图文、案例、拓展资源、题库等相关资源。1.本项目所开发的全部内容要求以成片形式交付,提供分辨率不低于1080p(16:9),MP4格式的视频文件一套。六、验收标准2、服务地点:1、服务时间:
3、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工作。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七、需方责任5.经甲方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课程正常运行后,完成课程验收。4.可以提供移动端课堂互动系统,支持教师SPOC教学,实现移动端、教室端同步互动,提供课堂投屏、签到、抢答、选人、测验、投票、多屏互动、讨论、课堂报告等功能。
2、供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货物或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付款项。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服务款的,需方向需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九、违约责任保证服务均为投标响应承诺内容,符合相关服务质量标准。八、供方责任4、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十一、争议解决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不可抗力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服务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4、供方拒绝或拖延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的,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服务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3、供方不能履行货物或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壹式肆份,供需双方各贰份。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需方(章):供方(章):十四、未尽事宜,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响应文件磋商文件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地址:地址: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二、响应文件中部分格式内容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1、供应商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序号10、序号11中的内容及顺序编排响应文件,编排中涉及本部分内容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一、供应商递交文件须知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包号:招标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正/副)本封面格式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件文应响
(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编号、包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致(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函磋商函格式部分格式二〇二年月日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等。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起的有效期内90日历天,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9、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磋商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4)向采购人、采购人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益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3、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采购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磋商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磋商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日期:供应商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盖章):
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职务:姓名:性别: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应商全称:(盖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招标编号:,包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筑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年月日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盖章)特此声明。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招标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致:(采购人名称)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招标编号:包号:)的磋商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致:(采购代理机构)无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年月日
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格式)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盖章)特此声明
注: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规定的磋商范围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间所有人员工资、耗材、管理费用及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等)包号:招标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报价 | 大写:小写:¥ 元 |
服务期限 | |
服务地点 | |
备 注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商务偏离表(格式)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盖章)注:供应商可根据本磋商文件中商务要求编制此表,在此表中客观真实的做出响应,并根据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中填写“无偏离”“负偏离”“正偏离”;包号:招标编号:
序号 | 磋商文件商务要求 | 响应文件对应商务响应 | 偏离情况 | 备注 |
包号:招标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服务偏离表(格式)日期:年月日
序号 | 服务内容 | 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 响应文件对应服务响应 | 偏离情况 | 备注 |
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格式)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盖章)注:供应商可根据本磋商文件中服务要求编制此表,在此表中客观真实的做出响应,并根据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中填写“无偏离”“负偏离”“正偏离”。
使用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联系人 | 电话 | 备注 |
服务相关承诺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应将案例的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备注: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第八部分相关附件(请供应商根据“第四部分商务、服务要求”的内容进行承诺,格式自拟)
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2:日期:
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山
西中医药大学(单位名称)的山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教务处一流课程
建设制作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山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教务处一流课程建设制作服务项目
(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山西超星数图教
育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5人,营业收入为3970万元,资产总
额为100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大企业的
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企业名称(盖章):山西超星数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0月10日
9.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山西中医药大学的山西
中医药大学2022年教务处一流课程建设制作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山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教务处一流课程建设制作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
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上海卓越睿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613
人,营业收入为42598.91万元,资产总额为56763.41万元,属于中型
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上海卓越睿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0月14日
8、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声明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声明
致:筑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与的(山西中医药大学)的(山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教务处一流课
程建设制作服务项目(第三包(药学护理类)))采购活动,我公司郑重声明具备以下
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特此声明。
企业名称(盖章):北京慕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0月18日
第88页共492页
8、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的声明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声明
致:筑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与的(山西中医药大学)的(山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教务处一流课
程建设制作服务项目(第四包(国际课程)))采购活动,我公司郑重声明具备以下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特此声明。
企业名称(盖章):北京慕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0月18日
第88页共692页
9、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山西中医药大学)的(山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
教务处一流课程建设制作服务项目(第四包(国际课程)))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山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教务处一流课程建设制作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
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北京慕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8人,营业
收入为2775.8万元,资产总额为2756.9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北京慕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0月18日
第89页共692页
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公司非残疾人福利企业。
投标人(公章):北京慕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0月18日
第90页共692页
9、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山西中医药大学)的(山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
教务处一流课程建设制作服务项目(第三包(药学护理类)))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山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教务处一流课程建设制作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
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北京慕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8人,营业
收入为2775.8万元,资产总额为2756.9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北京慕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0月18日
第89页共492页
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公司非残疾人福利企业。
投标人(公章):北京慕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0月18日
第90页共492页
中小企业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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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zhihuishu.com营业地址:钦州北区1188号1幢901、902、903、9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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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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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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