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红十字现场救护培训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红十字现场救护培训中心救护员培训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红十字现场救护培训中心救护员培训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0814-1810125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玲霞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035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红十字现场救护培训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8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丽鹏,0591-8750765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邱玲霞,0591-8780358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救护员培训平台数量:1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响应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响应人须提交以下证明文件:(1)响应人需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含)以上。(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响应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3)响应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年限不满3年的响应人,从成立之日起算)(4)响应人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响应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人,提供经审计的2017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响应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响应人),应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响应人选择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5)响应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人,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人,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响应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响应人加盖其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文件。(6)响应人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7)响应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8)响应人应同时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或截图(以上网页打印件或截图须自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从上述网站中打印。)。评审过程中,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还将协助磋商小组对响应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其报价将被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将对评审过程中在上述网站上查询到的失信、违法记录信息的打印件进行存档。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报价。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2月12日 14: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1月23日 09:00 至 2019年01月2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2019年1月23日至2019年1月25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上班时间)至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份售价100元(电子版和纸质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磋商文件的报价将被拒绝。
磋商文件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2月12日 14:30 至 2019年02月12日 1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2月12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四、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无具体采购预算金额,统一进行报价。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玲霞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03589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