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城发水务有限公司大庆污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19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801108
预算金额19万元
招标联系人金老师0371-6915863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由城发水务有限公司立项决策,资金自筹且已落实。现对城发水务有限公司大庆污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二、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城发水务有限公司大庆污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801108
3、采购内容
响应人应完成大庆污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所需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根据采购人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方案对废气、废水、厂界噪声、环境质量等项目进行现场踏勘、采样分析、编制检测报告。
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资料查阅,现场勘查,编制验收技术方案,编制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公众意见征求(如需),组织建设单位、技术专家等成立验收工作组,召开验收会议,出具验收意见,信息填报及公开,建立环保验收档案,并须一次性通过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6、成交标准: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总价最低者即为成交人。
7、技术标准:详见“附件二:技术规范书”。
三、合格报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报价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应至少具有2个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业绩(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3.信誉要求:
3.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3.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3.6凡参与询价的供应商须签订廉洁承诺书。(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附件六)
4.其他要求:
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四、电子注册、报名与报价文件领取时间和办法
1、本项目通过中原招采网(http://www.zybtp.com)进行电子注册与报名。
2、有意参加报价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方能参与本次报价活动。
3、满足第三条款合格报价人要求的报价人,请于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1日(北京时间)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报名,报名通过后,再根据资格项要求及响应文件的格式提供的相应资料。
4、报名通过的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采网,下载报价清单。
五、报价时间、地点与报价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询比时间:2024年11月1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
3、请各报价人2024年11月1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登陆中原招采网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4、报价要求:
4.1供应商只能一次报价不得更改的固定价格。
4.2报价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人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3供应商因参加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4报价应在规定的询价时间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
4.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9万元。
4.6凡响应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该响应人的投标报价应予拒绝并按照废标处理。
4.7报价为含税价格,采购范围内相关设备的一切费用(提供6%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但不限于及合同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察、驻场、辨识、监测、检查、监督、相关报告编制费、报告内审、终审费,报告评审会务费、专家评审费、专家咨询费、人工费、差旅费、住宿费、利润、税金等完成本合同所有内容需发生的全部费用。
4.8成交标准: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总价最低者即为成交人。
六、付款
(1)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完成,取得竣工验收工作组出具的验收合格意见挂网公示后20日历天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2)每次款项结算前,乙方需提供正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废标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比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响应人或者报价未超过控制价的响应人不足3家的,但服务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情形除外。
八、授予合同
1、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的权利,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2、成交通知书
2.1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2采购单位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
3、签订合同(成交方与大庆城控电力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3.1成交结果公示的同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响应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响应人。成交供应商在收到合同格式30天内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并返还大庆城控电力有限公司。
3.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合同,采购单位将有充分理由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响应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4、合同履行
4.1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必须按照采购单位的技术标准、服务期限按时服务;
4.2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须严格执行对采购人做出的价格,合同期内价格不予调整。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城发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158636
监督部门:城发水务有限公司采购监督工作组
监督电话: 0371-69158675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城发环境研发中心7楼
 
 
查看附件:附件二合同模板.docx
查看附件:附件三响应文件格式.docx
查看附件:附件一技术规范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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