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珠江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24.7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珠江街道办事处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珠江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368717
(三)预算金额:247,400.00
(四)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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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12月09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驻队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我队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一)协助我队有关信访举报、重点投诉回复拟 稿;(二)审查重点执法业务,如: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法制审核等,并出具意见;(三)审查重点公文、合同、规范性文件等,并出具审查意见;(四)需要时外出协助行政执法工作,参与约谈、谈判、磋商,必要时对外出具律师函;(五)参与劳动纠纷调解 工作,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六)解答法律问题、提出法律意见,为重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提供书面法 律意见;(七)协助开展行政执法、考核和案卷评查等工作;(八)协助开展执法培训、宣传活动,制作培训资料;(九)受委托 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十)代理各类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非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参加重要案件审理、听证等;(十一)应要求,办理其他专项法律事务。
合同份数:6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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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冯小娟 020-84525890
采购单位: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珠江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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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 量 单 位 |
1 | 人员要求:1.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按采购人的要 求委派1名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的执业律师担任采 购人的驻队法律顾问,每周五个工作日到采购人办 公地点开展工作,必要时可随队赴执法业务提供法 律服务。并指派常驻采购人办公地点的工作人员1 名,常驻采购人办公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展工 作。成交供应商更换委派律师、常驻工作人员的,应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否则不得擅自更换。 服务开始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 日 | 驻队律师的服务内 容为协助我队处理 日常法律事务,包 括但不限于: (一)协助我队有 关信访举报、重点 投诉回复拟稿; (二)审查重点执 法业务,如:行政 处罚、行政强制、法制审核等,并出 具意见;(三)审 查重点公文、合 同、规范性文件 等,并出具审查意 见;(四)需要时 外出协助行政执法 工作,参与约谈、谈判、磋商,必要 时对外出具律师 函;(五)参与劳 动纠纷调解工作,保障农民工工资发 放。(六)解答法 律问题、提出法律 意见,为重大行政 行为的合法性、可 行性、风险预测及 对策提供书面法律 意见;(七)协助 开展行政执法、考 核和案卷评查等工 作;(八)协助开 展执法培训、宣传 活动,制作培训资 料;(九)受委托 签署、送达或者接 受法律文件; (十)代理各类行 政诉讼、行政复 议、非诉向法院申 请强制执行案件,参加重要案件审 理、听证等;(十 一)应要求,办理 其他专项法律事 务。 | 1 | 247,400 项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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