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城市驿站建设工程(二期)新建部分-市民大道驿站监理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4.48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城市驿站建设工程(二期)新建部分-市民大道驿站监理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绍兴市上虞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单位)的城市驿站建设工程(二期)新建部分-市民大道驿站监理,于2024年11月1日在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自2024年11月1日14时至2024年11月6日 14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绍兴市上虞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单位)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2024年 11月1日
绍兴市上虞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单位)的城市驿站建设工程(二期)新建部分-市民大道驿站监理,于2024年11月1日在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名次 | 投 标 人 | 项目总监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嵊州市鑫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钱镁江 | 房屋建筑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号:00768449 |
监理服务期 | 质量 | 报价(元) | 得分 |
870日历天 | 合格 | 44899 | 99.88 |
公示期限自2024年11月1日14时至2024年11月6日 14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绍兴市上虞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单位)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2024年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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