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丰县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平台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金额
8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0/12/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0acchd00374
预算金额84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涛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551-6272012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丰县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平台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4 16:4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长丰县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平台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0ACCHD00374

二、项目名称:长丰县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平台单一来源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逸路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经济开发区花园大道17号互联网产业园3#3层

中标(成交)金额:捌拾肆万元整(¥84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长丰县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平台单一来源采购 服务范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群桥,谢慧敏,陈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 2.金额:100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双凤工业区阜阳北路东侧中奥花园11栋1楼(双凤管委会东南方约100米),联系电话:0551-6272012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0551-66660382【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长丰县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平台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采购人:长丰县城乡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丰县水湖镇

联系人: 陈涛

电 话: 0551-66671019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双凤工业区阜阳北路东侧中奥花园11栋1楼(双凤管委会东南方约100米)

联系人: 李 工

电 话:0551-62727704、0551-62726997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 长丰县水湖镇

电 话: 0551-66660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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