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2022050663669050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联系人马艳华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62022050663669050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马艳华  15299649812 
 报价起止时间:2022-05-06 19:13  -  2022-05-12 18:00 
 采购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2.供应商近三年内承接过类似项目,具有医保基金大数据监管平台、数据采集系统及便携式设备、大数据管理平台、大数据稽核平台、医保基金监管全流程管理系统等。 3.项目团队成员需具备从事所需相关专业工作的知识和能力,医疗保障稽核检查等相关工作经验,包括医学、信息、财务审计等专业人员。能够开展对州级、县市的定点医药机构基金监管现场检查,协助配合昌吉州医疗保障局对大案、要案、专项整治、双随机等案件及相关单位或个人涉嫌医疗保险欺诈的情形进行调查、分析、取证,州级、县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的内部审计,对涉嫌违规的医药机构和参保人数据进行分析、调查取证,对监管工作进行报告分析、档案整理、日常管理等工作。 1.供应商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能力提供项目文件中全部采购内容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供应商提供独立法人或负责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扫描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竞价时除外)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3.须提供由上级公司同意其在新疆提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服务的批准文件原件。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财产保险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财产保险服务; 病历抽审要求:供应商检查医院和经办机构需要抽审病历或手工报销申报材料,其中,抽审医院近两年内病历不低于总数的2.5%,抽审经办机构近两年内手工报销申报材料不低于总数的2.5%,其中医院抽审问题病历发现率原则上不低于40%(问题病历发现率=问题病历数量/抽调病历总数)。;项目服务内容:供应商需完成服务期限内采购商职责范围内有关的基金监管现场检查工作任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日常巡查、稽核、明察暗访、专项整治、双随机抽查等工作。2.配合昌吉州医疗保障局落实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专项检查工作,包括交叉检查、现场检查。3.其他辅助性工作。;辅助性工作:专业人员对涉嫌违规的医药机构和参保人数据进行分析、调查取证;非医学专业人员进行报告分析、档案整理、日常管理等工作。;专业性工作:医、药、护、技等医学专业人员对州级、县市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基金监管现场检查等工作;负责协助配合昌吉州医疗保障局对大案、要案、专项整治、双随机等案件及相关单位或个人涉嫌医疗保险欺诈的情形进行调查、分析、取证等工作;选派专业工作人员开展州级、县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的内部审计等工作。;
次要参数要求:
1项 450000.00 -

 
 买家留言:- 
 附件: 昌吉回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服务项目竞价要求 3.25改.docx
 
 响应附件要求:(一)供应商必须提交能够证明其具有履行本次项目合同能力的资质证明文件。
1.供应商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能力提供项目文件中全部采购内容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供应商提供独立法人或负责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扫描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竞价时除外)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复印件);
3.须提供由上级公司同意其在新疆提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服务的批准文件原件。供应商近三年内承接过类似项目合同或证明。
4.供应商具有医保基金大数据监管平台、数据采集系统及便携式设备、大数据管理平台、大数据稽核平台、医保基金监管全流程管理系统等与医保基金监管业务相关的软件产品著作权登记证书。
5.须提供新疆分公司及项目团队成员2019-2021年未受到监管处罚承诺函。
(二)项目团队成员提供相关人员学历(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
1.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基金监管相关工作经验、知识和能力;医学人员:具备医学专业知识和能力,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专业资质,有从事临床及相关医学审核工作经验,熟悉医保政策,具有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规、违法诊疗等检查、调查工作经验等;信息人员:具备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知识和大数据分析统计能力,熟悉医保政策,从事医保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及相关医保审核工作经验,具备医保智能监控等相关工作经验;财务审计类人员:具备从事审计或会计专业工作的知识和能力,具有审计师或会计师资质,有从事审计或会计专业工作经验,熟悉医院、医保经办机构财务管理制度。
2.项目团队成员年龄在22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优先,高级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昌吉市 宁边路办事处 宁边路街道医保局3楼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送货期限 本次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服务要求 1.项目团队成员需具备从事所需相关专业工作的知识和能力,医疗保障稽核检查等相关工作经验,包括医学、信息、财务审计等专业人员。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基金监管相关工作经验、知识和能力;医学人员:具备医学专业知识和能力,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专业资质,有从事临床及相关医学审核工作经验,熟悉医保政策,具有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规、违法诊疗等检查、调查工作经验等;信息人员:具备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知识和大数据分析统计能力,熟悉医保政策,从事医保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及相关医保审核工作经验,具备医保智能监控等相关工作经验;财务审计类人员:具备从事审计或会计专业工作的知识和能力,具有审计师或会计师资质,有从事审计或会计专业工作经验,熟悉医院、医保经办机构财务管理制度。 2.提供与采购商办公场所就近的办公地点统一集中办公。供应商应提供满足团队办公条件的硬件、软件,包括但不限于基于内网的计算机设备、打印机及耗材、相关办公软件等。 3.建立内控制度,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做好个人信息和机构信息的安全保护,制定防止信息外泄和滥用措施。 4.供应商必须承诺对本项目文件以及由采购商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文档、被检查单位商业秘密以及有关工作秘密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采购商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商的要求签订相关的保密协议。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且供应商人员配备到位,并满足采购商要求后10日内,采购商支付合同期内服务费用的40%,剩余服务费按工作进度分批支付,合同期内任务完成过半之日起10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合同期内任务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预留服务费用10%,待服务期满后一次性支付预留服务费用。
采购时间 本次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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