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第十一批施工、设备项目集中重新招标(03标段)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1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nyzc-2024-12-01-724-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孙涛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巍增010-5699533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3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第十一批施工、设备项目集中重新招标(03 标段)
招标公告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大安吉电绿氢能源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20%资本金、80%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两家子镇化工园区
建设规模: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其中新能源建设规模 80 万千瓦,新建制氢、储氢及一套 18 万吨级合成氨装置。
新能源部分装机 80 万千瓦,其中风电 70 万千瓦、光伏 10 万千瓦:40 万千瓦(风 电 30 万千瓦,光伏 10 万千瓦)为自发自用,另外 40 万千瓦风电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配套建设 40MW/80MWh 储能装置,新建一座 220kV 汇集升压站;风电:安装单机容量 5.0MW 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轮毂高度 110 米及以上,叶轮直径 190 米及以上;光伏:安装 N
1
招标公告
型 560Wp 双玻双面组件,采用平斜单轴支架和组串式逆变器。
制氢合成氨部分:项目建设 50 套 200Nm3/h 的 PEM 制氢设备,36 套 1000Nm3/h 碱液 制氢设备,建设 20000Nm3/h 的空分装置、建设一套年产 18 万吨合成氨装置、储氢、储 能装置及相关公辅设施,设计年制氢量 3.2 万吨、合成氨 18 万吨。
项目整体进度:服务计划开始时间 2024 年 8 月,计划结束时间 2025 年 12 月(具 体以工程施工进度为准)。
2.2 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处于会 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 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
招标公告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 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 罚期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
3
招标公告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官方网站(https://ebid.espic.com.cn),注册账号并下载【电 能 e 招采投标管家】,在投标管家客户端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12 月 20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4.3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 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4.4 招标文件购买和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
登录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和发票 信息等待审核通过)→在下载中心下载【电能 e 招采投标管家】客户端→扫码登录/用户 名登录→查看招标公告→支付标书费(微信在线支付)→下载查看招标文件。
中招互连 app 办理: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使用中招互连 APP 办理数字证书,完成 扫码登录、电子签章及加解密等工作,投标人需通过苹果 App Store 或安卓应用商店下 载"中招互连"APP。按照要求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及实名认证、企业注册及企业关系建立、按照要求购买证书、单位签章制作等操作。
在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上操作时遇到包括系统使用和投标管家客户端使用等技术 问题,请拨打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支持电话:010-56995650 转 1 或 400-810-7799 转 1。供应商注册审核问题支持电话:4008107799/010-56995650(一个工作日内一般均 会完成审核)。
(2)支付方式:线上支付。
4
招标公告
(3)获取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在线支付成功后,登录投标管家工具,进入招标项目在“招标→招标文件”处即可查看和导出招标文件,或进入“投标→投标响应”会自动下载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澄清
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问题,请登录投标管家并进入招标项目,在“澄清疑问→我的问题”页面进行提问和查看。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 年 1 月 13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各投标人参加在线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 中招互连"手机 APP,在电能 e 招采投标管家客户端中参与开标或查看开标结果(注:参 加开标时请使用投标时所使用的同一代表的"中招互连"手机 APP 及账号参与开标解密工 作)。
6.2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不接收逾期传输的投标文件。
6.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电力设 备信息网(www.cpeinet.com.cn)和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https://ebid.espic.com.cn)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本招标工作,如有问题,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
招标公告
招标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
邮 编:130022
联 系 人:孙涛
电子邮件(主要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冯巍增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 32 号
邮 编:100080
联 系 人:冯巍增
电 话:010-56995331
电子邮件(主要联系方式):.cn
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支持
电 话:010-56995650 转 1 或 400-810-7799 转 1
(签名) (盖章)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6
序 号 | 招标编 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招标文 件价格(元) |
1. | DNYZC-2 024-12-01-724-01 | 【大安 11P】标段 03:大安 储氢创新示范 项目 15000Nm³ 有机液体储氢 装置及公辅设 施 EPC 总承包 | 投标人负责 15000Nm³有机液体 储氢成套装置及固态储氢与有 机液体储氢区域总图、地勘、公 辅设施的设计、设备供货、施工 及调试、达标投产、达到规定的 性能保证指标且整套装置质保 期满止,为建设一个完整的工程 所需要的全部工作。(装置外管 廊钢结构及管廊土建基础由招 标人负责设计、采购、施工)。 | 地点:吉林西部(大安)清洁能源化工产业园 大安储氢创新示范项 目现场。时间:2025 年 5 月底投产。 | 1000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大安 11P】标段 03:大安储氢创新 示范项目 15000Nm³ 有机液体储氢装置 及公辅设施 EPC 总 承包 | 基本资格要求: (7)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 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 死亡事故。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 (2)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近 5 年内具 有至少 2 份石油化工或氢能设计业绩,施工允许分包,施工单位应具备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近 5 年内具有至少 2 份石油化工或氢能施工业绩;如投标人为施 工单位,应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 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 5 年内具有至少 2 份石油化工或氢能施工业绩,设计允许分包,设计单位应具备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 资质,近 5 年内具有至少 2 份石油化工或氢能设计业绩; (3)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具有至少2份石油化工或氢能设计业绩,施工单位 应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近5年内具有至少2份石油化工或氢能施工业绩;牵头单位 为施工单位,应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 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内具有至少2份石油化工或氢能施工业 绩,设计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 内具有至少2份石油化工或氢能设计业绩; (4)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或试验成功证明; (5)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社保证明;且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 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且具有近5年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 绩。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 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