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xt-2019-105-cg-2
预算金额69665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永信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先生0351-755376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吕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餐厨垃圾处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预中标结果公示

山西永信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吕梁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的委托,于2020年4月18日进行了“吕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餐厨垃圾处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的公开招标采购工作,项目编号:YXT-2019-105-CG-2。本项目评审结束后,项目实施机构组建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谈判工作组与第一中标候选人就项目合同进行了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现将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吕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餐厨垃圾处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2、项目编号:YXT-2019-105-CG-2

3、项目实施机构:吕梁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3月25日

6、开标时间:2020年4月18日

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

1、第一名:牵头人: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 员:重庆中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第二名:牵头人: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 员: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3、第三名:牵头人:粤丰科维环保投资(广东)有限公司

成 员:四川中建建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确认谈判信息

1、确认谈判时间:2020年4月24日

2、谈判备忘录签订时间:2020年4月24日

3、谈判备忘录签订地点:吕梁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八层会议室

四、预中标候选人

牵头人: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员:重庆中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五、预中标情况

预中标候选人名称

预中标价及服务承诺

牵头人: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员:重庆中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报价:垃圾处置费补贴单价:83.00元/吨;

2、建设期:19个月;

3、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4、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5、运营管理目标:符合本项目需求;

6、其他目标:符合本项目需求;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李彦宏、卢霞、王镇、吕冲飞、王存兵(招标人代表)

七、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实施机构谈判工作组成员:

张继荣、任宏中、袁永林、张瑞泽、李乃全、侯淑平、任丽丽、郭磊、白明全、贾广田、任海平、王存兵、褚智昀、李彦宏、刘红枝

第一中标候选人参加谈判会议人员:

顾伟文、陈光谦、吴崇禄、刘萌、唐莎莎、何勇、洪乔、夏世猛、李中林

八、公示期2020年4月26日至2020年4月30日

九、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备忘录及拟定的项目合同文本见附件

十、各有关当事人对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预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吕梁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南东路利祥大厦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35801895

代理机构:山西永信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双塔西街30号华宜大厦A区6层2号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及传真:0351-7553762,0351-7554001

邮编:030012

电子邮箱:sx_yongxintong@163.com

附件:

吕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餐厨垃圾处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备忘录

吕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餐厨垃圾处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下称“本项目”)已于2020年4月18日评标结束,评选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牵头人: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员:重庆中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乙方”)。本项目由实施机构吕梁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下称“甲方”)组建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与第一中标候选人在2020年4月24日举行了确认谈判,双方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现将本次采购确认谈判结果以备忘录的形式列示如下,作为签署本项目各类项目协议的原则性基础和履行项目协议的依据。

一、谈判议定事项:

(一)项目融资。本PPP项目的估算总投资调整为69665万元(其中建设期利息2740万元);PPP项目资本金设置为21000万元,约占估算总投资30%。结合本项目实际,政府方拟不参与项目公司股权投资,由社会资本方独资设立。因此,项目资本金全部由社会资本方出资到位,持有项目公司100%股权。本项目除资本金、政府投资补助以外的其余资金可根据项目实际资金需求,由社会资本方自行筹集或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基金或其它资本市场等方式筹集,及时到位。融资资金约48665万元,占本项目估算投资70%。

(二)项目建设。乙方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保证在19个月的建设期内完工,且工程质量达到合格验收标准,项目建设风险由乙方承担。

项目运营。运营期28年5个月。合同价格按以下中标费用进行调整,付款方式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名称

中标报价

垃圾处置费补贴单价

83.00元/吨

(四)项目移交。双方同意合作期:30年(其中:建设期19个月;运营期28年5个月)期满后,各派代表组建移交工作组,乙方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益,无偿、完善、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政府指定单位。移交环节的相关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五)项目监管。政府方可根据合同对社会资本方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进行义务定期监测。双方同意项目公司应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接受政府对运营质量的绩效监督及考核,实施机构有权及时将服务质量、检测、评估结果和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布,社会公众作为公众监督主体对项目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并有权对其服务机构向实施机构进行投诉或提出建议。政府应积极建立舆论监督和委托第三方监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监督网络和舆论监督反馈,形成有效的、完善的社会监督。

二、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PPP特效经营协议)主要合同条款、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修改内容如下:

序号

条款号

PPP特许经营协议条款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社会资本方)建议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各方一致同意后的修改内容(谈判结果)

1

4.1.1出资比例与出资方式

项目公司负责融资,项目估算总投资额如果发生增加或项目公司自身融资能力不足的,社会资本方承担后续融资责任和连带责任。

项目公司负责融资,项目估算总投资额如果发生增加或项目公司自身融资能力不足的,社会资本方承担补充融资责任。

以PPP特许经营协议条款内容为准,不作修改。

2

4.2签署承继法律文件

专属于社会资本方的权利义务包括:

(1)在银行授信等方面提供融资支持;

(2)对项目公司融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3)按时提供融资保证金的义务

(4)项目公司分红的权利。

专属于社会资本方的权利义务包括:

(1)在银行授信等方面提供融资支持;

(2)对项目公司融资责任承担补充融资责任;

(3)项目公司分红的权利。

以PPP特许经营协议条款内容为准,不作修改。

3

4.1.2政府投资补助

在本项目中,如政府方在建设期给予本项目投资补助资金(含本级和上级资金),在本项目竣工决算后核定垃圾处置费补贴单价时予以核减,运营期上级补助资金(除专款专用资金外)用于支付垃圾处置补贴费。

在本项目中,如政府方在建设期给予本项目投资补助资金(含本级和上级资金),在本项目开始运营日后等额年度折抵垃圾处置补贴费,运营期上级补助资金(除专款专用资金外)用于支付垃圾处置补贴费。

以PPP特许经营协议条款内容为准,不作修改。

4

4.5合作期的延长

(1)合作期包含建设期和运营期,原则上建设期延长或缩短,运营期保持不变...

(1)合作期包含建设期和运营期,原则上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建设期延长,合作期保持不变...

双方谈判确认:

合作期包含建设期和运营期,原则上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建设期延长或缩短,合作期保持不变

5

2.2(b)(5)

完成项目征地,将垃圾处理项目场地无偿提供(不再收缴租赁费用)给项目公司使用。如涉及征地、拆迁和安置,由甲方负责完成该土地(包括垃圾焚烧发电厂区红线内及红线外配套道路、发电线路、供水用地)的征用、补偿、拆迁、人员安置等工作并承担土地所有费用。

完成项目征地,将垃圾处理项目场地无偿提供(不再收缴租赁费用)给项目公司使用。如涉及征地、拆迁和安置,由甲方负责完成该土地(包括垃圾焚烧发电厂区红线内及红线外配套道路、发电线路、供水用地)的征用、补偿、拆迁、人员安置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计入项目总投资

以PPP特许经营协议条款内容为准,不作修改。

6

5.1土地使用权

5.1.1通过政府划拨给实施机构,合作期内无偿提供给项目公司使用,并向项目公司提供满足开工条件的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划拨发生的费用计入项目总投资。

5.1.1通过政府划拨给实施机构,合作期内无偿提供给项目公司使用,并向项目公司提供满足开工条件的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划拨发生的费用计入项目总投资。

以PPP特许经营协议条款内容为准,不作修改。

7

9.2土地使用权的费用

土地征收划拨发生的费用计入项目总投资。

土地使用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不计入项目总投资。

土地征收划拨发生的费用计入项目总投资。

土地使用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建设期内产生的计入项目总投资。

双方谈判确认:

土地征收划拨发生的费用计入项目总投资。

土地使用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建设期内产生的(如有)计入项目总投资。

8

5.7融资保证金

融资交割时间原则应在本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完成。如融资交割未能按期实现,项目公司可以向甲方申请一宽限期,该宽限期以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时间为准,因甲方原因前期手续办理滞后影响融资,融资交割时间顺延。

...

融资保函金额为叁仟伍佰万元(¥35000000.00元)。在本协议签署后6个月内,如项目公司未能完全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融资义务,每延迟一日,扣取融资保函金额的2%。

本协议签署前,社会资本方应向实施机构甲方提交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出具的以政府方作为受益人的见索即付的融资保函,以保证项目公司在建设期内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应融资义务。

融资交割时间原则应在本协议生效且具备融资审批要件后三个月内完成。如融资交割未能按期实现,项目公司可以向甲方申请一宽限期,该宽限期以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时间为准,因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滞后影响融资,融资交割时间顺延。

...

融资保函金额为叁仟伍佰万元(¥35000000.00元)。

本协议签署前,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公司应向实施机构甲方提交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出具的以政府方作为受益人的见索即付的融资保函,以保证项目公司在建设期内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应融资义务。

以PPP特许经营协议条款内容为准,不作修改。

9

5.8建设期履约保函

(1)建设期履约保函的提供: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日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正规金融机构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万元(¥:30,000,000.00元)的建设期履约保函...

(1)建设期履约保函的提供: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日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正规金融机构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30,000,000.00元)的建设期履约保函...

同意社会资本方建议修改后的条款

10

8.5建设期限

(c)当8.5(b)款的事件发生后,乙方要求延长进度日期,应在前述事件发生后五(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事件的种类;

②预计延误的日期;

③乙方采取的减少延误的措施;

④乙方要求延误的日期。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报告后十(10)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逾期未

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乙方的延期要求。

(c)当8.5(b)款的事件发生后,乙方要求延长进度日期,应在前述事件发生后五(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事件的种类;

②预计延误的日期;

③乙方采取的减少延误的措施;

④乙方要求宽限的日期。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报告后十(10)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逾期未

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乙方的延期要求。

同意社会资本方建议修改后的条款

11

8.6主要处理工艺

(1)焚烧炉采用2台处理能力为500t/d的机械炉排炉,余热锅炉采用2台中温中压余热锅炉;

(2)采用2台10MW中温中压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汽机排汽冷凝方式为空冷。

(4)餐厨废弃物采用“分选+制浆+厌氧+脱水”的处理工艺。

(1)焚烧炉采用2台处理能力为500t/d的机械炉排炉,余热锅炉及配套汽轮机组拟采用中温次高压相关工艺;

(2)采用1台25MW抽凝式汽轮机,汽机排汽冷凝方式为水冷。

...

(4)餐厨废弃物采用“预处理+三项分离(油回收利用;沼渣送焚烧炉协同处理,沼液送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协同处理”的处理工艺。

双方谈判确认:

同意“(1)焚烧炉采用2台处理能力为500t/d的机械炉排炉,余热锅炉采用2台中温中压余热锅炉”修改为“(1)焚烧炉采用2台处理能力为500t/d的机械炉排炉,余热锅炉及配套汽轮机组拟采用中温次高压相关工艺”。

12

8.11实际总投资认定原则

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实施机构依法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确认投资额,依据审定结果编制项目财务竣工决算报告和完整的项目资产清单,作为垃圾处置费补贴单价调整依据和未来项目公司资产移交依据。

审计审定原则如下:

...

D建设期利息

注:Ⅱ、为方便后期审计,本项目设定建设期融资成本在建设期按时间平均投入,后期审计时此设定不再调整...

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实施机构依法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审计准则审计确认投资额,依据审定结果编制项目财务竣工决算报告和完整的项目资产清单,作为垃圾处置费补贴单价调整依据和未来项目公司资产移交依据。

以PPP特许经营协议条款内容为准,不作修改。

13

10.4工程延误

(c)因乙方原因导致未能按本协议所要求的进度日期完工,每推迟一天按建设期间履约保函的5‰支付违约金。

删除《项目建设期绩效考核》中第4.4工期延误的扣分机制,避免重复罚则。

以PPP特许经营协议条款内容为准,不作修改。

14

15.1运营维护内容、开始运营日及标准

(a)本项目服务范围:包括吕梁市离石区、柳林县、中阳县、方山县(一区三县)范围内的全部城镇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

(a)本项目服务范围:包括吕梁市离石区、柳林县、中阳县、方山县(一区三县)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

同意社会资本方建议修改后的条款

15

16.1出具运营维护保函

自本项目正式运营日之日前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份正规金融机构出具的运营维护保函,作为其履行整个运营期义务的保证。保函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小写:¥10000000.00元)。

自本项目开始运营日之日前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份正规金融机构出具的运营维护保函,作为其履行整个运营期义务的保证。保函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小写:¥10000000.00元)

同意社会资本方建议修改后的条款

16

17.2垃圾保底量

本项目垃圾保底量设置为:年设计处置垃圾量40.15万吨×75%

本项目垃圾保底量设置为:自开始运营日起,至第三个运营年度,甲方的垃圾保底量为年设计处置垃圾量40.15万吨×80%;第四个运营年度及此后的年度为设计处理垃圾量40.15万吨×100%。

以PPP特许经营协议条款内容为准,增加如下。

随经济发展及垃圾量日趋增大,政府应完善垃圾收运体系,逐步达到项目公司满负荷运行。

17

22.6终止后的补偿

(b)甲方责任导致的终止

如果乙方根据第22.2条终止本协议,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或其指定机构按照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相关机构审计后的账面资产净值收购乙方的全部资产,并另外按以下方法确定的金额对乙方进行补偿:乙方资产净值的10%。

(b)甲方责任导致的终止

如果乙方根据第22.2条终止本协议,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或其指定机构按照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相关机构审计后的账面资产净值收购乙方的全部资产,并另外按以下方法确定的较高金额对乙方进行补偿:乙方资产净值的10%或本项目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预测的项目预期年均净利润的5倍。

以PPP特许经营协议条款内容为准,不作修改。

18

《垃圾处理服务协议》5.3炉渣的处置

炉渣可以由中标单位在场外综合利用,自行投资,不计入本项目总投资,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炉渣可以由中标单位在场外综合利用,自行投资,不计入本项目总投资,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收益归投资人所有。

同意社会资本方建议修改后的条款

19

附件1

垃圾处理服务协议

5.4飞灰的处置

飞灰稳定化处理后由乙方运至甲方指定的飞灰填埋专区填埋,乙方承担运输费用、填埋费用。

飞灰稳定化处理后由乙方运至甲方指定的飞灰填埋专区填埋,乙方承担运输费用,不承担填埋费用。

同意社会资本方建议修改后的条款

20

《垃圾处理服务协议》7.1垃圾处理服务费的计算

垃圾处理服务费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每半年支付一次。

垃圾处理服务费每月支付一次。

以PPP特许经营协议条款内容为准,不作修改。

21

附件1《绩效考核和中期评估》

一、建设期绩考核1、建设期考核频率

本项目建设期内每半年定期考核一次,按照项目建设期绩效考核指标的全部内容进行考核,考核基准分为100分。

本项目建设期末考核一次,按照项目建设期绩效考核指标的全部内容进行考核,考核基准分为100分。

双方谈判确认:

本项目建设期末考核一次,期中可以随时进行绩效监测,按照项目建设期绩效考核指标的全部内容进行考核,考核基准分为100分。

22

附件1《绩效考核和中期评估》

项目建设期绩效考核指标6.3建设期资金链保证

由于项目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延误,延误超过60日,视为项目公司严重违约,政府方有权解除PPP项目合同,启动退出机制。

由于项目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延误,延误超过60日且导致放弃本项目建设或视为放弃的,政府方有权解除PPP项目合同,启动退出机制。

以PPP特许经营协议条款内容为准,不作修改。

确认谈判结果

经吕梁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牵头组建的结果确认谈判小组与第一中标候选人(牵头人: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员:重庆中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认真谈判,招投标双方对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标的及PPP合同的主要条款具有充分认识和一致理解,且第一中标候选人(牵头人: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员:重庆中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执行内容予以确认。根据有关政策法律及招投标的有关要求,结果确认谈判小组确认第一中标候选人(牵头人: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员:重庆中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吕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餐厨垃圾处理PPP项目预中标社会资本方。

山西永信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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