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1.项目名称:海珠区新港东路(新港东10-新港东11)主管燃气管道更新工程等2个技改工程涉桥梁施工安全技术评价报告项目
2.项目类别:服务
3.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4.采购内容:海珠区新港东路(新港东10-新港东11)主管燃气管道更新工程部分施工路段涉及广州环城高速高架桥投影范围、海珠区新港东路(新港东7-东陵总部1)主管燃气管道更新工程涉及黄埔涌大桥投影范围。根据上述桥梁权属单位的复函意见,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价机构编制安全技术评价报告并需专家评审会审定通过。工期为合同签订后,以询价人提供项目相关合格资料、文件后30天内向询价人提交经专家评审后的成果。
5.采购控制价:本项目询价人设有控制价,开启密封报价前控制价不公布。
6.供应商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价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响应人应具有从事工程咨询(公路专业)甲级以上或工程设计(设计综合、公路行业或公路专业)甲级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5、响应人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
7.公告开始时间:2024年 10 月 15 日
8.公告结束时间:2024年 10 月 22 日
9.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
1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0 月 22 日
11.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
12.其他内容:无
13.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中路238号8楼804
联系人:梁工
电话:18520311231
1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如有):无。
询价函
各报价响应人:
发包人拟实施海珠区新港东路(新港东10-新港东11)主管燃气管道更新工程等2个技改工程涉桥梁施工安全技术评价报告项目(项目编号:4920-CIP20240155 ),现就本项目以密封报价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贵单位进行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
1、项目简介:海珠区新港东路(新港东10-新港东11)主管燃气管道更新工程部分施工路段涉及广州环城高速高架桥投影范围、海珠区新港东路(新港东7-东陵总部1)主管燃气管道更新工程涉及黄埔涌大桥投影范围。根据上述桥梁权属单位的复函意见,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价机构编制安全技术评价报告并需专家评审会审定通过。工期为合同签订后,以询价人提供项目相关合格资料、文件后30天内向询价人提交经专家评审后的成果。
2、项目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服务地点:广州市海珠区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价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响应人应具有从事工程咨询(公路专业)甲级以上或工程设计(设计综合、公路行业或公路专业)甲级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5、响应人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
三、项目要求:
见附件2《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报价原则:
1、报价标的:评价服务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涉公路开挖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及专家评审费用等所要考虑的全部费用。
2、请按附件1报价函格式报价,本项目按总价包干方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2、本项目询价人设有控制价,开启密封报价前控制价不公布。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
1、发包人组织评委开启报价后开启控制价,然后对密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2、对于同一控股股东的不同投标/报价单位参与我司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竞争、并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询价人计算评标参考价时仅取上述投标人中报价最低者的价格进入评标参考价的计算。
3、经评审,满足本询价函第二条“资格条件”,报价最低且不超过控制价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者且不超过控制价的报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发包人在审核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后认为条件不符项目要求,保留在本次询价中不确定成交人的权利。
4、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则在电子采购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早的投标人为首选成交候选人。
5、如报价最低的高于控制价,则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最先接受控制价的为首选成交候选人。
6、若全部报价人均高于控制价且不接受控制价,则本次询价失败。
7、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8、成交人应及时到发包人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9、成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3),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发包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10、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六、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报价文件要求
1、提交的报价文件内容包括: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如需要)、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情况表(如需要),参与本项目人员组成表(如需要)以及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2、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密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22日 10时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在附件上传报价文件盖章版扫描件(包括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
- 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下载询价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4、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书面形式(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可以不予受理: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发包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9)其他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异议无效情形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举报的,发包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投标。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中路238号达镖国际中心8楼807室
邮编:510260
联系人:梁懋董 电话:18520311231 邮箱:dengrh@gdg.com.cn
甲方接受异议部门:采购部门;电话:【020-89202519】
异议申诉(或投诉)部门:经营管理部;电话:【020-89623014】;
项目招标采购监督部门:燃气总部战略管理部;举报电话:【020-37852032】。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南区分公司
招标机构签章位置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1:
招标项目异议书
致:询价人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现就 项目提出异议。
异议的对象: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附件: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线索
异议提起人: (公司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或者:
异议提起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箱地址:
授权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异议提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
异议提出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代表人签署的,应附上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2:异议申诉书
异议申诉书
致:项目采购监督部门
我司因__________________(对采购人的异议答复不服/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延迟处理异议等)现就 项目提出异议申诉。
异议申诉的对象:
提出异议申诉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附件: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线索
异议申诉人: (公司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或者:
异议申诉人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箱地址:
授权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异议申诉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
异议提出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代表人签署的,应附上有效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