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资产评估服务定点采购定点竞价成交公告(96791)
金额
2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1/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汕尾市自然资源局资产评估服务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DDJJ-2022-620478
采购计划编号:441501-2022-02189
本项目于2022-11-10 10:29:43发布公告,报价时间为2022-11-16 9:00~16:00。现将本次竞价结果公布如下:
本次竞价共有3家供应商提交了报价。
经评审,报价有效的供应商为3家,报价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报价(元) | 报价时间 |
---|---|---|
深圳长基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250,000.00 | 2022-11-16 09:21:58 |
广东国政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 260,000.00 | 2022-11-16 14:33:56 |
广东卓越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279,000.00 | 2022-11-16 09:51:12 |
经评审,0家供应商不能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具体如下:
供应商名称 | 原因 |
---|
成交时间:2022-11-16 16:00:00
成交金额:250000.00,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报价(元) | |
---|---|---|---|---|---|
一、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具备土地估价服务能力。3.具有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颁发的土地估价机构信用等级证书二级以上(含二级);4.采购合同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签订;5.中介服务机构在信用中国和信用广东存在近两年内有失信行为记录的,项目业主有权取消该中选服务机构的报名和中选资格。二、采购内容1.项目名称:汕尾市市区2022年园林草分等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项目。2.服务内容: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2〕127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2〕476号)等文件要求,开展汕尾市市区(含红海湾经济开发区)2022年园林草分等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工作。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三、项目概况及要求1.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序号 项目 建设规模 单位 数量1 汕尾市市区2022年园林草分等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项目 分别完成市区林地约16839公顷、园地约2225公顷、草地约2299公顷范围的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共6项成果。各用途面积以实际省下发数据为准。 项 62.项目背景:《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文件指出:“明确目标任务。按照统一部署、示范先行、国家指导、地方推进的工作模式,开展全国园、林、草地分等工作,2022年年底前向部汇交分等工作成果。结合分等工作,同步启动本行政区域内的园林草地定级工作,2023年底前完成。”“强化示范引领:江西(园地)、广东(林地)、内蒙古(草地)、新疆(林地、草地)作为省级示范,在分等定级工作中发挥典型示范作用,2022年年底前同步向部报送定级工作成果”。3.项目服务要求简述: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园、林、草地分等定级技术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2〕1532号)、《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农用地定级规程》(GB/T 28405-2012)、《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 1060-2021)、《林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T/CREVA 3101-2021)、《草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T/CREVA 3102-2021)、《农用地估价规程》(GB/T 28406-2012)《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 1061-2021)、《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 1061-2021)、《林地估价技术规范》(T/CREVA 1101-2021)、《草地估价技术规范》(T/CREVA 1102-2021)等文件要求,完成汕尾市市区2022年园林草分等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工作。4.采购方式:定点竞价。5.采购预算:30万元,以实际中标价为准。四、工作内容(一)完成园、林、草地分等定级工作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2〕127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园、林、草地分等定级技术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2〕1532号)、《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农用地定级规程》(GB/T 28405-2012)、《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 1060-2021)、《林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T/CREVA 3101-2021)、《草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T/CREVA 3102-2021)等文件技术要求,在自然资源(林、园、草)定级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汕尾市市区自然资源的禀赋、分布等实际情况上完成汕尾市市区园、林、草地定级。(二)完成园、林、草地地基准地价评估工作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2〕1274号)、《农用地估价规程》(GB/T 28406-2012)《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 1061-2021)、《林地估价技术规范》(T/CREVA 1101-2021)、《草地估价技术规范》(T/CREVA 1102-2021)等文件要求,在分等定级和样点数据采集的基础上完成园、林、草地等地类基准地价评估工作。五、成果要求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2〕127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园、林、草地分等定级技术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2〕1532号)、《农用地估价规程》(GB/T 28406-2012)、《农用地定级规程》(GB/T 28405-2012)、《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 1061-2021)、《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 1060-2021)等文件提供成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果:(一)园、林、草地分等定级成果1、林地定级(1)文字成果1)《汕尾市市区2022年林地定级工作报告》;2)《汕尾市市区2022年林地定级技术报告》。(2)成果图件1)《汕尾市市区2022年商品林级别分布图》;2)《汕尾市市区2022年公益林级别分布图》。(3)中间图件《汕尾市市区2022年林地定级因素因子级别分布图》。(4)数据成果1)数据表①《汕尾市市区2022年林地级别面积分布表》;②《汕尾市市区2022年林地定级因素因子级别面积分布表》。2)数据库《汕尾市市区2022年林地定级数据库》。2、园、草地定级(1)文字成果1)《汕尾市市区2022年园地定级工作报告》;2)《汕尾市市区2022年园地定级技术报告》;3)《汕尾市市区2022年草地定级工作报告》;4)《汕尾市市区2022年草地定级技术报告》。(2)成果图件1)园地①《汕尾市市区2022年果园级别分布图》;②《汕尾市市区2022年茶园级别分布图》;③《汕尾市市区2022年其他园地级别分布图》。2)草地《汕尾市市区2022年草地级别分布图》。(3)中间图件1)《汕尾市市区2022年园地定级因素因子级别分布图》;2)《汕尾市市区2022年草地定级因素因子级别分布图》。(4)数据成果1)数据表级别面积分布表①《汕尾市市区2022年园地级别面积分布表》;②《汕尾市市区2022年草地级别面积分布表》;定级因素因子级别面积分布表①《汕尾市市区2022年园地定级因素因子级别面积分布表》;②《汕尾市市区2022年草地定级因素因子级别面积分布表》。2)数据库①《汕尾市市区2022年园地定级数据库》;②《汕尾市市区2022年草地定级数据库》。(二)园、林、草地基准地价评估1、文字成果(1)《汕尾市市区2022年园、林、草地基准地价评估工作报告》;(2)《汕尾市市区2022年园、林、草地基准地价评估技术报告》;(3)《汕尾市市区2022年园、林、草地基准地价评估成果汇编及应用指南》。2、图件成果(1)《汕尾市市区2022年园地基准地价图》;(2)《汕尾市市区2022年林地基准地价图》;(3)《汕尾市市区2022年草地基准地价图》。3、数据成果(1)数据表①《汕尾市市区2022年园、林、草地基准地价级别面积分布表》;②《汕尾市市区2022年园、林、草地级别基准地价表》。(2)数据库《汕尾市市区2022年园、林、草地基准地价数据库》。(4)成果系统《汕尾市市区2022年园、林、草地基准地价成果管理与应用系统》。六、技术服务单位要求1.具有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颁发的土地估价机构信用等级证书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2.了解我市土地市场并熟悉调查、评估工作;3.响应要及时,工作服务态度要好。七、商务要求1.验收要求:参照《广东省基准地价成果评审验收规范》的程序组织验收。汕尾市市区2022年园林草分等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项目成果由汕尾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前专家评审,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复评验收。2.付款要求:分叁期支付。签订合同后,按合同款的40%支付首期款,提交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后支付30%二期款,获得省厅验收批复后支付剩余30%尾款。广东省园、林、草地分等定级工作实施方案> | 1 | 项 | 深圳长基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250,000.00 |
采购单位: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6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