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象山县鹤浦镇大沙村高压电力排管改造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4/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byh(c)-2024-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许国庆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涌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丽琴1580584943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0
公告正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NBYH(C)-2024-02 
二、 招标项目名称:   象山县鹤浦镇大沙村高压电力排管改造项目 
三、 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工作范围包括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安装实施 
四、 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排管的供货及施工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列入“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4 月 30 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地点:宁波市涌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县丹东街道南方新都9号楼701室)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元):500元/套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如联合体投标,需携带联合体协议书;
注: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缺一不可。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 5 月 10 日14:30时(北京时间)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如下:
投标文件允许现场送达或邮寄:
②现场送达地址: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②邮寄地址:宁波市涌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县丹东街道南方新都9号楼701室),接收人:曹丽琴、马忠,15805849431、15958883570。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所需的时间,在邮件发出后及时告知接收人并保持联系,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与接收人确认邮件送达情况,确保投标文件能按时送达。
超出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因投标文件未及时送达引起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4年 5 月 10 日14:30时(北京时间)。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宁波市涌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曹丽琴 
联系电话: 15805849431 
传真:  / 
地址: 象山县丹东街道南方新都9号楼701室 
2、采购人名称: 象山县鹤浦镇大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 许国庆 
联系电话: 13806654692 
传真: / 
地址: 象山县鹤浦镇 
3、监督机构名称: 象山县鹤浦镇大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 张文光 
联系电话: 13516782157 
传真: / 
地址: 象山县鹤浦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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