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沙梅溪湖·金茂湾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乾璟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三期F22地块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梅溪湖?金茂湾三期F22地块工程
2.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梅溪湖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23117.10㎡,其中5#栋为地上42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20766.79㎡;6#栋为地上43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42495.66㎡;8#栋为地上47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37358.79㎡;2#栋门卫建筑面积191.31㎡;3#栋商业建筑面积697.6㎡;4#栋商业建筑面积765.29㎡;地下室为二层,建筑面积20841.65㎡;
2.4 工程造价: 约30000万元
2.5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2.6 工期要求: 871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执行
2.9 招标范围:长沙梅溪湖?金茂湾三期F22地块工程含2#栋-6#栋、8#栋及地下室。具体包括以上建筑物及所含地下室;住宅楼栋地下室施工图纸中的土建及初步装饰工程、室内电气及给排水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外立面装饰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室外道路工程及室外排水工程;公共区精装修工程;桩基工程;边坡支护工程;门窗工程;栏杆工程;入户门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电梯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10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总建筑面积不小于8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5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 3 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 2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 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八年以上。
3.5.4拟任的施工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的安全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的质量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由投标人出具的无在建承诺。
3.6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 年11月至2018年1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3.7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以及施工合同和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 )中规定的 “ 综合评估法(Ⅰ)”办法,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表6(1) ”。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要求在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
户 名: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账 号:36815 01001 00135 240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沙芙蓉中路支行
5.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金茂湾三期工程”。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账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金茂湾三期工程),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基本资格审查时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6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6.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6.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6.2报名时间为2018年 3月7 日起至2018年3 月12 日止,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6.3、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9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0731-84159716
7.资格审查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采用基本资格审查方式:
7.1、资格审查方式:合格即入围;
7.2、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二楼大屏幕(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基本资格审查申请截止时间:2018年3 月13日14: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人或申请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提供的资料如需变更的,则招标人将在基本资格审查至少前3个工作日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通知,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7.4 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进行现场监督。基本资格审查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出席。招标人将拒绝接收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到场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
7.5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8.报名及基本资格审查需提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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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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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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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提供二维码清晰可查且加盖了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的新资质等级证书影印件或复印件,投标人对其资质证书影印件或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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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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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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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投标人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或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已登记的查询官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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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类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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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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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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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施工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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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安全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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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质量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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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由投标人出具的无在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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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 2017 年11月至2018年1月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社保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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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投标人名义出具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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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投标人名义下发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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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投标人名义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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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基本资格审查需提供)
注: 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二套编目录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一套复印件,资格审查时提供一套复印件)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原件或原件提供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
9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凭入围通知至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www.hnxjxq.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www.csggzy.gov.cn
11.招标人:长沙乾璟置业有限公司
12.招标代理: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湘江豪庭2栋1103室
电话:0731-84159716
13.行政监管: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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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https://csggzy.gov.cn/NoticeFile.aspx/DownzbFiles/5151?type=1&nid=0&PTType=1&Sm=%E6%88%BF%E5%BB%BA%E5%B8%82%E6%94%BF&Sm2=%E6%8B%9B%E6%A0%87%E5%85%AC%E5%91%8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