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大宗原材料供应商遴选入库项目(1-3包)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DCZX2021-AH-125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其即需的“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大宗原材料供应商遴选入库项目”进行了二次公开招标。2021年12月29日9点30分,在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的监督下,本公司组织了开评标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一包:入围供应商名单
序号 | 供应商名单 |
1 | 江苏京武钢铁有限公司 |
2 | 合肥市日普贸易有限公司 |
3 | 宁波日高金属精线材料有限公司 |
4 | 河南省恒至远商贸有限公司 |
二包:入围供应商名单
序号 | 供应商名单 |
1 | 合肥市日普贸易有限公司 |
2 | 江苏京武钢铁有限公司 |
3 | 安徽远长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4 | 河南省恒至远商贸有限公司 |
三包:入围供应商名单
序号 | 供应商名单 |
1 | 合肥市日普贸易有限公司 |
2 | 江苏京武钢铁有限公司 |
3 | 安徽远长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4 | 河南省恒至远商贸有限公司 |
二 、公告期限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书面提出。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2.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2.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1.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2.1.3被质疑人名称;
2.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2.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2.1.6必要的法律依据;
2.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2.2.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扬子江路交口合肥金融港A5栋11楼
质疑接收联系电话:0551-65568707
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