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灌口镇银杏路“北郡”180号1栋1楼4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0/07/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灌口镇银杏路“北郡”180 号1栋1楼4号
*标的信息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不动产登记证书 | 房屋用途 | 土地使用类型 | 所在层数 | 建筑面积 | 共有宗地面积 | 土地使用终止日期 |
都江堰市灌口镇银杏路“北郡”180 号1栋1楼4号 |
川(2020)都江堰市不动产权第0006359 | 商业用地/商业 | 出让 | 1楼 | 72.54㎡ | 26073㎡ | 2058年12月13日 |
标的物介绍 | |||||||
【位置状况】标的位于都江堰灌口镇管辖范围内,东临清池路,南临外北街,西临银杏路,北近 香雪海路,区位条件一般。 【交通状况】标的区域内分布有外北街,清池路,香雪海路等主次支道路,道路通达度及交通便捷度较好。并通过以上道路与城市主要干道相连,形成较为发达的交通网络,区域内道路通达度较好,附近有都江堰13路、都江堰17路、都江堰6路等多条公交线路途经并就近设有公交站点,公交班次较密集,标的所在项目出入口无交通限制。 【生活服务设施】 标的所在区域内分布有华亿超市、银杏副食、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都江堰宁江医院、都江堰市银杏社区卫生服务站、都江堰市北街小学(雅泉路)、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 区)等,该区域内生活配套设施较完善。 【环境状况】区域内住宅小区密集,周边无重大污染源,环境及空气质量一般。 【税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行政部门了解,本次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本所所展示的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
标的照片:
受富登小额贷款(四川)有限公司委托,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所)将于 20 20 年 7 月 30 日 10:00 时在第四
产权平台上,以网络竞价方式对以下标的进行转让。现公告如下:
一、 转让标的
标的位于: 都江堰市灌口镇银杏路“北郡”180 号1栋1楼4号。起拍价 396490元,保证金: 5 万元,加价幅度: 0. 2 万元。
本所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加价幅度。
二、 项目公告与报名
本项目公告时间为: 20 20 年 7 月 10 日 16:00 时至20 20 年 7 月 29 日 16 : 30 时止。
线上报名方式:登陆“第四产权”网站( http://www.dscq.com)注册;如需竞买可点击“我要报名”,根据提示完成登录、
报名提交保证金之后参与竞买。
三、 交易方式和时间
(一)公告期内,如公开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确定受让方。
(二)公告期内,如公开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 竞买人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前提下,均可参加竞买,不符
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拍卖标的物现状请投资人自行了解,成交后标的物以现状进行交付,标的物存在的物理瑕疵及其他后续风险,
请投资人自行甄别。该房屋所有的其他瑕疵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和承担。
五、 价款及佣金结算、保证金退还须知
(一)成交后,受让方应在 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完成相关费用支付以及
相关手续办理。
(二)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须向本所一次性交纳服务佣金,金额为本项目最终成交价 3 %。服务佣金从保证金中扣除,
保证金剩余金额转为交易价款。
(三)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会退回到竞买人指定账户中;项目未成交的,且所有竞买
人均未出价的,根据《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处置办法》,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均不予以退还,所交纳保
证金期间不计利息。
六、 交易的税费及其它费用
(一)交易税费
本次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二)其他费用
交易标的在转、受双方正式交割前,所产生的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了解承担。
七、 报名咨询方式
业务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13408551753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萃华路89号国际科技节能大厦A座16楼
一、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各当事人必须遵守本网
络竞价须知、第四产权公示的所有规则和协议。
二、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本所和第四产权对房屋和
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三、 项目成交的,本标的竞得者(以下称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由本所按照约定进行处置,未竞得者的保证金
在竞价活动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会退回到竞买人指定账户中;项目未成交的,且所有竞买人均未出价的,根据《西
藏产权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处置办法》,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均不予以退还。所交纳保证金期间不计利息。
四、本次交易规则如下:
公告期内,如公开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
第一阶段:自由竞价时间: 2 0 20 年 7 月 30 日10:00时-10:10时。自由竞价期内,各竞买人可以自由报价,首次出价
为挂牌价。
第二阶段:限时竞价周期: 12 0秒。第一阶段结束后,系统自动进入倒计时 12 0秒,在倒计时结束前,如果有新的
报价,系统顺延一个限时竞价周期 12 0秒。以此类推,直至倒计时结束无人再报价,当前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成交价。
五、本次网络竞价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转让方就转让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未知的瑕疵已在信息
披露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所对转让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
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审查转让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
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
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受让方在结清交易服务佣金后,本所会出具《成交确认书》。受让方自行或者委托我所办理过户手续,其中
所涉及的税费,本所不承担。
七、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价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
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八、凡发现竞价活动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向第四产权平台举报。
本规则未尽事宜,请联系我所工作人员。
1.本次处置标的物为法院强制执行流拍后,抵偿委托人的抵债资产。本次拍卖成交后,委托人配合竞买人办理过户
登记手续,标的物以现状交付,标的物存在的瑕疵及其他风险,请投资人自行甄别,对房屋产权外的瑕疵及风险,
委托人及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次处置标的物包含室内装修,但不包含室内的家具、家电,详询工作人员。
3.本次处置标的物参与竞拍投资人需签订《承诺书》后才可参加竞买。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
20 20 年 7 月 10 日
受富登小额贷款(四川)有限公司委托,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所)将于 20 20 年 7 月 30 日 10:00 时在第四
产权平台上,以网络竞价方式对以下标的进行转让。现公告如下:
一、 转让标的
标的位于: 都江堰市灌口镇银杏路“北郡”180 号1栋1楼4号。起拍价 396490元,保证金: 5 万元,加价幅度: 0. 2 万元。
本所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加价幅度。
二、 项目公告与报名
本项目公告时间为: 20 20 年 7 月 10 日 16:00 时至20 20 年 7 月 29 日 16 : 30 时止。
线上报名方式:登陆“第四产权”网站( http://www.dscq.com)注册;如需竞买可点击“我要报名”,根据提示完成登录、
报名提交保证金之后参与竞买。
三、 交易方式和时间
(一)公告期内,如公开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确定受让方。
(二)公告期内,如公开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 竞买人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前提下,均可参加竞买,不符
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拍卖标的物现状请投资人自行了解,成交后标的物以现状进行交付,标的物存在的物理瑕疵及其他后续风险,
请投资人自行甄别。该房屋所有的其他瑕疵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和承担。
五、 价款及佣金结算、保证金退还须知
(一)成交后,受让方应在 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完成相关费用支付以及
相关手续办理。
(二)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须向本所一次性交纳服务佣金,金额为本项目最终成交价 3 %。服务佣金从保证金中扣除,
保证金剩余金额转为交易价款。
(三)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会退回到竞买人指定账户中;项目未成交的,且所有竞买
人均未出价的,根据《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处置办法》,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均不予以退还,所交纳保
证金期间不计利息。
六、 交易的税费及其它费用
(一)交易税费
本次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二)其他费用
交易标的在转、受双方正式交割前,所产生的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了解承担。
七、 报名咨询方式
业务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13408551753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萃华路89号国际科技节能大厦A座16楼
一、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各当事人必须遵守本网
络竞价须知、第四产权公示的所有规则和协议。
二、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本所和第四产权对房屋和
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三、 项目成交的,本标的竞得者(以下称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由本所按照约定进行处置,未竞得者的保证金
在竞价活动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会退回到竞买人指定账户中;项目未成交的,且所有竞买人均未出价的,根据《西
藏产权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处置办法》,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均不予以退还。所交纳保证金期间不计利息。
四、本次交易规则如下:
公告期内,如公开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
第一阶段:自由竞价时间: 2 0 20 年 7 月 30 日10:00时-10:10时。自由竞价期内,各竞买人可以自由报价,首次出价
为挂牌价。
第二阶段:限时竞价周期: 12 0秒。第一阶段结束后,系统自动进入倒计时 12 0秒,在倒计时结束前,如果有新的
报价,系统顺延一个限时竞价周期 12 0秒。以此类推,直至倒计时结束无人再报价,当前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成交价。
五、本次网络竞价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转让方就转让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未知的瑕疵已在信息
披露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所对转让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
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审查转让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
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
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受让方在结清交易服务佣金后,本所会出具《成交确认书》。受让方自行或者委托我所办理过户手续,其中
所涉及的税费,本所不承担。
七、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价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
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八、凡发现竞价活动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向第四产权平台举报。
本规则未尽事宜,请联系我所工作人员。
1.本次处置标的物为法院强制执行流拍后,抵偿委托人的抵债资产。本次拍卖成交后,委托人配合竞买人办理过户
登记手续,标的物以现状交付,标的物存在的瑕疵及其他风险,请投资人自行甄别,对房屋产权外的瑕疵及风险,
委托人及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次处置标的物包含室内装修,但不包含室内的家具、家电,详询工作人员。
3.本次处置标的物参与竞拍投资人需签订《承诺书》后才可参加竞买。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
20 20 年 7 月 10 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