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华235国道3标采购一批安全防护设施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35国道金东安里至楼店段工程第TJ-03标段采购安全防护设施一批,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35国道金东安里至楼店段工程第TJ-03标段项目经理部因安全生产需要拟采购安全防护设施一批。
2、本项目的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设1个合同包,采购范围如下: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相应销售资质(资格),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普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自然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金不作要求)。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
2、潜在报价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办理CA。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报价人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10月29日16时00分(以媒介上发布的公告时间为准)。采购人将于2023年10月30日(以媒介上发布的公告时间为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报价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报价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报价文件递交等要求
1、报价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22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35国道金东安里至楼店段工程第TJ-03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屯家岭浙江交工
联 系 人:苏春霆
电 话:17857925133
监督部门: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3楼
电 话:0571-876695552
日 期:2023年10月24日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35国道金东安里至楼店段工程第TJ-03标段采购安全防护设施一批,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35国道金东安里至楼店段工程第TJ-03标段项目经理部因安全生产需要拟采购安全防护设施一批。
2、本项目的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设1个合同包,采购范围如下:
合同包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估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备注 |
BZP | 型钢式挂篮 | 500*80*120 | 台 | 243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235国道施工区域 | 2023年10月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相应销售资质(资格),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普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自然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金不作要求)。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
2、潜在报价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办理CA。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报价人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10月29日16时00分(以媒介上发布的公告时间为准)。采购人将于2023年10月30日(以媒介上发布的公告时间为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报价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报价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报价文件递交等要求
1、报价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22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35国道金东安里至楼店段工程第TJ-03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屯家岭浙江交工
联 系 人:苏春霆
电 话:17857925133
监督部门: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3楼
电 话:0571-876695552
日 期: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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