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内容、规模:交换机、硬盘录像机、摄像机等相关设备及集成服务,具体明细如下:
1.2 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1.3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1.4 服务范围:宣城。1.5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4个月。1.6 交货期:合同生效,订单下发的15个自然日,到货地点为买方指定的安装现场。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由评审委员会在初步评审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对应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初步评审的应答人将被否决应答,不参与后续评审工作。应答人须符合以下所有资格条件,任意一条不满足则应答无效: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答的,须提供其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对其应答承担连带责任的授权函,授权函中须加盖其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公章。同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的,应答均无效。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加,代理商必须取得产品制造商(产品制造商为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次应答的海康威视产品的授权代理证明文件,产品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5.应答产品(交换机)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应取得有效的工信部进网许可证(含进网试用批文),并提供许可证扫描件。6.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昭亭南路39号移动公司联系人:王经理联系电话:15956269619邮箱:15956269619@139.com采购代理机构: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濉溪路118号汇丰广场北楼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婷婷、陈侠联系电话:15956990411、13955181108邮箱:15956990411@139.com异议电话:0563-2303010(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4:30—17:30,只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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