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下半年南沙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展览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8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yjy-20230912-01
预算金额185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招投研究院(广州)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020-3939263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3年下半年南沙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展览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26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YJY-20230912-01
项目名称:2023年下半年南沙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展览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下半年南沙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展览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8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展览服务 | 根据项目需求和采购人要求,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第134届广交会第三期和第六届进博会展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策划、展区设计、搭建、现场服务和维护、宣传、撤展等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5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下半年南沙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展览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下半年南沙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展览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9月15日 至 2023年09月2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26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9月26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5、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招投研究院(广州)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aoto.cn/)。
6、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务必提前准备好编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CA数字证书,以便解密、签名、二次报价时使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地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联系方式:020-39053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招投研究院(广州)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12号奥园中环广场A座2001
联系方式:刘工,020-393926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投研究院(广州)有限公司
电话:刘工,020-39392639
招投研究院(广州)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5日
相关附件:
2023年下半年南沙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展览服务项目磋商文件(2023091501).zip
《资格声明函》-格式范本.docx
1、项目代理协议-展览服务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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