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ej-202311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廖晓燕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项目道砟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EJ-2023117)
1. 招标条件
1.1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项目物资招标采购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款项实行按月集中支付。本次采购项目施工单位已确定,因工程施工需要,现对项目物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1.2.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
1.2.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见附件一。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见附件二、五、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 本次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详见(附件二)。
(3) 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7月20日9:00起至2023年7月26日18:00时 00 分潜在投标人请于本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包件响应、汇入标书费、汇款信息登记并匹配成功、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未按时完成,后果自负。请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三)、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客商申请所需信息(附件四)扫描件发至承办人联系电子邮箱。
4.3 招标文件每套(每包件)售价见附件一,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方式。本次物资招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5.2本次采购实行全线上开标。供应商须于2023年7月31日9: 00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对应包件上传投标文件、订货明细表等。(上传投标文件等需进行安全检测会导致文件上传失败;网站如遇数据量过载,可能发生延迟或无法上传情况)。 投标人设置线上投标报价自动解锁。
5.4 未按时上传电子版招标文件或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即使已送达纸质投标文件且开标完成)。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5报名时需在鲁班网上响应,并将缴纳的标书款凭证(打款时备注:招标编号+包件号+标书款)和本次的投标报名表、客商信息等发送至招标人邮箱,我方核查无误后方可开通下载标书权限。投标保证金缴纳后也请及时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
5.6 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PDF文档)1份,投标电子版可复制其内容和信息无需签字盖章(Word文档)1份,订货明细表1份(EXCEL文档),电子版应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一致。(正本扫描件及电子版上传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马家花园路10号
组织单位联系人:廖晓燕, 13608075928;
广州地铁11号线联系人:王显绪,18585217510;
邮 箱:420506072@qq.com
账 户 名: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账 号:51050188513600000603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沙湾支行
联 行 号:105651001121



2023年7月18


附件一
物资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全称

项目概况(详细)

项目通讯地址

所属单位

1

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项目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为中国中铁与广州建筑股份公司联合中标,线路全长约44.2km,全部采用地下敷设方式,全线共设车站32座(含代建的城轨琶洲站),其中换乘站20座(其中包含与城轨琶洲站换乘1座),赤沙车辆段1座,主变电站3 座。项目施工采用总承包模式,工程造价208.21亿元,简易征收计税方式;项目施工划分为10个分部,分别由中铁一局、二局、三局、五局、隧道局、广州局、上海局、建工集团、电气化局、广州建筑承担相应施工任务。轨道工程专业由二局和上海局承建,二局承建的任务范围是(东环线),流花路站(含)经广州火车站至石榴岗站(含)、车辆段铺轨。工程数量:正线铺轨44.2公里(一般整体道床铺设21.39km,中等减震道床4.73km,高等减震道床7.07km,特殊减震道床7.22km,道岔铺设18组。车辆段铺轨:32.59km碎石道床21622m³,道岔铺设73组 。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东路520号赤沙加油站向西300米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项目部(联系人:王显绪,联系电话18585217510

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


附件二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一)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项目名称

包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不含税最高限价(元)

1

DZ-01

道砟


31500

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项目

500

1

5,985,000.00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生产能力要求:代理商要出具生产厂家的授权函。厂家需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
4.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家近三年有铁路、地铁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6.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取得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7.其它要求:具备运输协调能力,能将标的物运输至买方到货地点。
8.货物需提供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资源税等所有税费。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附件三
投 标 申 请 表
招标编号: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投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必填)



1.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电子版




2.申请投标包件:



3.其它说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客商申请所需信息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客商性质

国企/民企/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

所在地

XX省/自治区

4

法人姓名


5

法人身份证号


6

纳税人类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附件五

需求明细表1
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ZTEJ-2023117 包件:DZ-01

工程项目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定货要求

质量标准技术要求

详细地址

交货期

备注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项目

道砟

1级

31500


车板交货

符合《铁路碎石道碴》(TB/T 2140)

广东省广州市地铁十一号线赤沙车辆段(海珠区新港东环球贸易中东

2023.8-完工


小计



31500







注:
1、表中为采购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实际收方数量为准,买方可根据现场情况对实际发生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经买方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作为支付依据,结算完毕且买方收到发票后,结算后60天支付70%的价款,90天支付25%的价款,质保金5%,质保期6个月,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支付 。
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资源税在内的一切税费。
6、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双方结算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即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含增值税合同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调整后税率。
7、表中采购数量为招标采购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投标产品须提供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在供货期内有效期的《碎石道砟上道许可证》。



附件
道砟技术规格书

1、 技术标准: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TB/T2140-2008 、TB10413-2018)标准。
2、 主要技术要求:
2.1 道砟原料:碎石道砟应选用开山块石破碎,筛选加工生产,且颗粒表面全部为破碎面。
2.2 道砟材质性能

性能

项目号

参数

特级道砟

一级道砟

评定方法

单项评定

综合评定

抗磨耗、抗
冲击性能

1

洛杉矶磨耗率(LLA)%

≤18

18<LLA<27


道砟的最终等级以项目号1、2、3、4中的最低等级为准。特级、一级道砟均应满足5、6、7、8项目号的要求

2

标准集料冲击韧度(IP)

≥110

95<IP<110

若两项指标不在同一等级,以高等级为准

石料耐磨硬度系数(K干磨

>18.3

18<K干磨≤18.3

抗压碎性能

3

标准集料压碎率(CA)
%

<8

8≤CA<9


4

道砟集料压碎率(CB)
%

<19

19≤CB<22


渗水性能

5

渗透系数(Pm
10-6cm/s

>4.5

至少有两项满足要求

石粉试模件抗压强度(σ)
MPa

<0.4

石粉液限(LL)
%

>20

石粉塑液限(PL)
%

>11

抗大气腐
蚀性

6

硫酸钠溶液浸泡损失率(L)
%

<10

稳定性能

7

密度(ρ)
g/cm3

>2.55

8

容重(R)
g/cm3

>2.50

2.3 粒径级配应符合下表规定:
一级碎石道砟粒径级配

方孔筛孔边长
mm

16

25

35.5

45

56

63

过筛质量百分率
%

0~5

5~15

25~45

65~97

97~100

0

注:检验用方孔筛系指金属丝编制的标准方孔筛。






2.4 颗粒形状及清洁度
2.4.1针状指数不大于20%,片状指数不大于20%。
2.4.2一级道砟中风化颗粒和其他杂石含量不应大于 5%。
2.4.3道砟需水洗,其颗粒表面清洁度不大于0.17%。
2.4.4未经水洗的一级道砟中粒径0.1mm以下粉末的含量不大于1%。
3、检验及试验规则:道砟应按规定进行建场检验、生产检验和出场检验。建场和生产检验由铁道部指定单位进行, 出场检验由采石场进行。
3.1道砟材质应符合铁路碎石道砟相关技术条件的规定。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同一级别的道砟,每1.5×105 m3为一批,不足1.5×105m3时亦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监理单位全部见证取样检测。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按现行《铁路碎石道砟试验方法》TB/T2328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
3.2 道砟进场时的粒径级配、颗粒形状及清洁度应符合铁路碎石道砟相关技术条件的规定。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级别且连续进场的道砟,每30000m3为一批,不足30000 m3时亦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监理单位道酢粒径级配平行检验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道砟针状指数、片状指数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20%,但每单位工程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粒径级配、针状指数、片状指数试验;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试验报告,并进行平行检验和见证取样检验。
4.出场检验、验交
4.1 采石场质量检查员在装车前负责组织产品出场检验,检验项目为道砟粒径级配、颗粒形状及
清洁度指标,并填写道砟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查员对不符合标准的产品有权拒绝装车。
4.2 道砟产品按批交付。一列车装运同一等级、交付同一用户的道砟算一批。用汽车运输时,一昼夜内,装运同一等级、交付同一用户的道砟算一批。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检查员签发的产品合格证,采石场同时应向用砟单位提交开采面资源性材质检验证书副本或有效期内的生产检验证书副本。
4.3 用砟单位有权对采石场的粒径级配等道砟加工指标进行抽检。
4.4 用砟单位如发现最大、最小粒径,颗粒形状或清洁度指标与标准不符,应通知采石场赴现场复验。复验时的采样方法如下:卸砟前,如装砟车少于三辆,则每一车辆中取一个子样;如多于三辆,则任意两辆中各取一个子样。每个子样约 130kg,并从车辆的四角及中央五处提取。卸砟后,则由用砟单位任选 125m 长度的卸砟地段,每 25m 由砟肩到底坡均匀选一个子样(合计 5 个),每个子样约 70kg。
如复检结果为不合格,则应在现场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5运输、贮存
5.1 运输道砟产品的车辆每次装车前车内要进行清扫,不应残留泥土、灰尘等杂物,公路运输道砟TB/T 2140—2008的车辆应做好表面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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