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项目道砟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7/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项目道砟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EJ-2023117) 1. 招标条件 1.1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项目物资招标采购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款项实行按月集中支付。本次采购项目施工单位已确定,因工程施工需要,现对项目物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1.2.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 1.2.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见附件一。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见附件二、五、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 本次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详见(附件二)。 (3) 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7月20日9:00起至2023年7月26日18:00时 00 分。潜在投标人请于本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包件响应、汇入标书费、汇款信息登记并匹配成功、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未按时完成,后果自负。请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三)、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客商申请所需信息(附件四)扫描件发至承办人联系电子邮箱。 4.3 招标文件每套(每包件)售价见附件一,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方式。本次物资招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5.2本次采购实行全线上开标。供应商须于2023年7月31日9: 00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对应包件上传投标文件、订货明细表等。(上传投标文件等需进行安全检测会导致文件上传失败;网站如遇数据量过载,可能发生延迟或无法上传情况)。 投标人设置线上投标报价自动解锁。 5.4 未按时上传电子版招标文件或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即使已送达纸质投标文件且开标完成)。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5报名时需在鲁班网上响应,并将缴纳的标书款凭证(打款时备注:招标编号+包件号+标书款)和本次的投标报名表、客商信息等发送至招标人邮箱,我方核查无误后方可开通下载标书权限。投标保证金缴纳后也请及时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 5.6 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PDF文档)1份,投标电子版可复制其内容和信息无需签字盖章(Word文档)1份,订货明细表1份(EXCEL文档),电子版应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一致。(正本扫描件及电子版上传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马家花园路10号 组织单位联系人:廖晓燕, 13608075928; 广州地铁11号线联系人:王显绪,18585217510; 邮 箱:420506072@qq.com 账 户 名: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账 号:51050188513600000603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沙湾支行 联 行 号:105651001121 2023年7月18日 附件一 物资招标项目概况
附件二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一)
附件三 投 标 申 请 表 招标编号: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 道砟技术规格书 1、 技术标准: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TB/T2140-2008 、TB10413-2018)标准。 2、 主要技术要求: 2.1 道砟原料:碎石道砟应选用开山块石破碎,筛选加工生产,且颗粒表面全部为破碎面。 2.2 道砟材质性能
2.3 粒径级配应符合下表规定: 一级碎石道砟粒径级配
2.4 颗粒形状及清洁度 2.4.1针状指数不大于20%,片状指数不大于20%。 2.4.2一级道砟中风化颗粒和其他杂石含量不应大于 5%。 2.4.3道砟需水洗,其颗粒表面清洁度不大于0.17%。 2.4.4未经水洗的一级道砟中粒径0.1mm以下粉末的含量不大于1%。 3、检验及试验规则:道砟应按规定进行建场检验、生产检验和出场检验。建场和生产检验由铁道部指定单位进行, 出场检验由采石场进行。 3.1道砟材质应符合铁路碎石道砟相关技术条件的规定。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同一级别的道砟,每1.5×105 m3为一批,不足1.5×105m3时亦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监理单位全部见证取样检测。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按现行《铁路碎石道砟试验方法》TB/T2328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 3.2 道砟进场时的粒径级配、颗粒形状及清洁度应符合铁路碎石道砟相关技术条件的规定。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级别且连续进场的道砟,每30000m3为一批,不足30000 m3时亦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监理单位道酢粒径级配平行检验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道砟针状指数、片状指数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20%,但每单位工程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粒径级配、针状指数、片状指数试验;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试验报告,并进行平行检验和见证取样检验。 4.出场检验、验交 4.1 采石场质量检查员在装车前负责组织产品出场检验,检验项目为道砟粒径级配、颗粒形状及 清洁度指标,并填写道砟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查员对不符合标准的产品有权拒绝装车。 4.2 道砟产品按批交付。一列车装运同一等级、交付同一用户的道砟算一批。用汽车运输时,一昼夜内,装运同一等级、交付同一用户的道砟算一批。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检查员签发的产品合格证,采石场同时应向用砟单位提交开采面资源性材质检验证书副本或有效期内的生产检验证书副本。 4.3 用砟单位有权对采石场的粒径级配等道砟加工指标进行抽检。 4.4 用砟单位如发现最大、最小粒径,颗粒形状或清洁度指标与标准不符,应通知采石场赴现场复验。复验时的采样方法如下:卸砟前,如装砟车少于三辆,则每一车辆中取一个子样;如多于三辆,则任意两辆中各取一个子样。每个子样约 130kg,并从车辆的四角及中央五处提取。卸砟后,则由用砟单位任选 125m 长度的卸砟地段,每 25m 由砟肩到底坡均匀选一个子样(合计 5 个),每个子样约 70kg。 如复检结果为不合格,则应在现场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5运输、贮存 5.1 运输道砟产品的车辆每次装车前车内要进行清扫,不应残留泥土、灰尘等杂物,公路运输道砟TB/T 2140—2008的车辆应做好表面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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