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主镇区环境整治外包项目服务单位采购采购公告
金额
306.2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6/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612-hsgl-g2024-0043
预算金额306.27万元
招标联系人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建华1520629029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主镇区环境整治外包项目服务单位采购 JSZC-320612-HSGL-G2024-004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7-01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12-HSGL-G2024-0043 

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主镇区环境整治外包项目服务单位采购 

预算金额:306.27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为275.49万元/年,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3年,2024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签订合同后三个月试用期,如考核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经双方认可,可续签;特别说明:若上级政策调整需调整合同承包期限,双方按实际经营运营时间结算费用,成交服务商不得对政策调整有异议,不得提出其他费用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06日至2024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7-01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富民路与凤仙路交汇处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电话:15190981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朝霞路奥建大厦

联系人:高建华

联系电话:15206290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建华

电话:15206290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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