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1301000205517125006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井陉县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宋东昇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磊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经理0311-8636480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08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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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井陉县“乡村振兴,一老一小文教卫”井陉县殡葬服务所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编号: M1301000205517125006001
招标内容:

井陉县“乡村振兴,一老一小文教卫”井陉县殡葬服务所提升改造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井陉县“乡村振兴,一老一小文教卫”井陉县殡葬服务所提升改造项目已由井陉县行政审批局井行审招标核字【2022】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井陉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井陉县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工程名称:井陉县“乡村振兴,一老一小文教卫”井陉县殡葬服务所改造提升项目 2.2建设地点:井陉县秀林镇北横口村 2.3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1)原有5栋建筑(祭祀大厅、告别大厅、车库、服务楼、食堂)面积 2349.86㎡进行外立面改造,告别大厅进行室内装修,包含内部纪念堂、焚化室的室内装修;(2)原有1层宿舍楼拆除原址新建一栋宿舍楼,面积为191.43 ㎡;(3)原有守灵室1层建筑加建一层,加建后的面积为517.77㎡;(4)原道路清理铺设沥青混凝土,道路面积为 2318.41 ㎡,新建道路围护 147 米长;(5)告别大厅前广场原青石砖拆除,重新铺设青石砖,面积为1500 ㎡;(6)新建景观花园(含停车位植草砖)。面积为 2114.93 ㎡;(7)原围墙 150 米长拆除后新建,190 米长原围墙进行粉刷;(8)次入口加装铁艺大门一道,入口更换电动门一道,服务楼院内新建旗杆一根:(9)新建自行车棚面积 125 ㎡;(10)拣灰炉维修炉膛,拣灰炉改装;(11)直径500mm尾气管道改造。 2.4标段划分:1个。 2.5工期: 60 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为中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财库【2020】46号规定,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4、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5、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B级)考核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1-11 00:002023-01-1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2-0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未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务必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以保证可以正常发布中标公示,如未上传,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次开标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且不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中标公示发布结束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单位需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U盘1份并且在U盘表面注明投标人名称及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形式的原件邮寄到河北磊恒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辛集市新开街与朝阳路交叉口西行180米路北),由招标代理公司交于招标人,投标人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远程参加开标)。5.2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涉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报告书等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料均不再要求提供原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为评审依据,各投标人应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的清晰度、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人自行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3开评标期间各投标人实时关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如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投标人须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及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4 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所留电话须保持畅通,以便对评标过程的问题及时解答,否则视为对评标结果默认。投标人在操作过程中如出现问题请及时提前咨询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5.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5.6 开标时间:2023年2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5.7 开标地点: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本项目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井陉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磊恒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井陉县 地址: 河北省辛集市新开街与朝阳路交叉口西行180米路北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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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宋东昇

联系人: 张经理
电话:

0311-82048390

电话: 0311-8636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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