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EWINS气象数据服务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6/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EWINS气象数据服务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 |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EWINS气象数据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 |
一、项目名称:EWINS气象数据服务项目 | |
二、项目地点:北京市 | |
三、采购内容与需求: | |
(一)气象数据内容 本合同由4 项气象数据服务内容构成,包括全球卫星云图、全国雷达拼图、全球高空和地面观测产品、数值预报模式加工产品等,具体内容为: 1.全球卫星云图 提供全球范围的卫星云图数据产品,便于在甲方的系统中进行叠加展示,为天气监控和预报分析提供服务支持。该服务支持数据方式提供。 2.全国雷达拼图 提供全国范围的雷达拼图数据及图片产品,数据和图片便于在甲方的系统中,叠加机场、航路等相应信息,为实时天气监控提供支持服务。该服务支持数据和图片方式提供。 3.全球高空和地面观测产品 提供全球范围内高空和地面测站的实况天气分析产品(包含西北太平洋热带气旋数据),为甲方天气监控和趋势预报提供支持服务。该服务支持数据方式提供。 4.数值预报模式加工产品 通过提供全球范围内不同数值预报模式加工产品,为雷雨、降雪、低能见度、大风危险天气的预警提示提供支持服务。 签约期内,乙方负责数据传输服务,并为甲方提供气象数据使用说明和技术指导。 (二)历史数据调用 签约期内,根据甲方的需求,乙方协助提供以上数据服务内容的历史数据,以便甲方进行调取和使用。 (三)运行维护 签约期内,乙方负责监控气象数据传输正常性,保持24小时始终处于正常传输的工作状态,如出现数据无法正常传输时,由乙方负责协调运行维护工作,直至恢复正常运行;乙方为甲方提供气象数据服务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和必要的协助。 (四)双方系统例行停机维护或出现设备故障时,双方均应及时通知对方。 (五)乙方按内容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气象数据服务,对本合同中所约定的气象数据传输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六)本合同按照标准,采用双方网络调通方式验收,甲方收到符合附件1的完整气象数据产品后,视为验收合格,即为乙方的服务开始。 | |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
独购 | |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
供应商名称:光束航科(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六、公示说明 | |
公示期:2023年06月26日至2023年06月28日23时59分 | |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 |
七、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吴盟盟 | |
联系人电话:010-64537827 | |
联系人邮箱:wumengmeng@airchina.com | |
八、发布媒介 | |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采购管理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和国航官网 (www.airchina.com.cn)。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 |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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