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00397719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6
公告正文
本招标项目为潜江高新区智慧园区整体提升工程项目(项目编号:1003977195),招标人为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新建园区智能交通智慧停车场管理系统、汽车充电桩、智慧路灯、交通管理电子设备及后台机房扩容、园区智慧节能远程智能化管理系统、园区运维中心管理用房、搭建本地云控系统、布置园区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综合管理平台等本项目需要的一揽子设计工作。
1.2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378.5896万(含税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基本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所涉及内容中的一项或多项,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1.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以及没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投标。
2.1.4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能按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0)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2.3 资质要求
投标人至少具有有效期内的以下任一资质:
(1)电子通信广电行业设计资质
(2)通信行业协会颁发的服务能力证书
(3)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4 业绩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承接的相关通信业绩(以上同类项目业绩指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所需的技术配合服务)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非订单)数量不少于2个,累计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5 人员要求
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配合服务人员的人员清单,并附上劳务合同、身份证、社保(近三个月)、意外伤害险或雇主责任险等证明材料(须在投标文件相应处提供保单的扫描件)。如投标人尚未购买意外伤害险或雇主责任险,则投标人应承诺如本项目中标,则将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意外伤害险或雇主责任险的购买,达到本条款规定要求;拟投入的主要人员需具备两年及以上的从事类似业务的经验。
2.6 投标人的限制要求:
2.6.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2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在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投标人单位有控股、或在该单位中担任主要管理职务的(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或负责经营、生产等的财务经理、营销/销售经理、生产厂长等同等职务),该两家投标人的投标均无效。
2.6.3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领导人员、决策人员、技术配合服务采购人员及技术配合服务项目管理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若存在持股、参股、投资入股技术配合服务供应商的(对于上市公司,通过二级公开市场购买除外),则取消该投标人投标资格及中标资格。特定关系人定义为:配偶、父母、子女、子女配偶、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配偶的父母。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4月10日17时00分-2023年4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602办公室。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3.1纸质获取(工作时间):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招标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a)投标邀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b)授权委托书(含经办人身份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c)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加盖公章)及相应word版或excel版文件;
4.3.2邮件获取: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邮件发送下述文件扫描件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后,向招标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a)投标邀请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b)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含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c)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扫描件(加盖公章)及相应word版或excel版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潜在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5月6日15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602办公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本投标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常青三路5号
邮    编:430023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7-85863355
传    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武汉市长江支行
账    号:42001186108053000870
 
招标人: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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