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古田县平湖镇人民政府
乙方:福州欣榕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22]GK[GK]2020003-1的古田县平湖镇生活垃圾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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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160199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3 | 年 | 国内 | 1207500 | 3622500 | 福州欣榕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 福州欣榕保洁服务有限公司/集镇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鼎福新村、兴舫新村道路清扫保洁、全镇27个行政村(除上进村、山头顶村外)生活垃圾收运至镇垃圾中转站服务项目及生活垃圾压缩站管理。 | 无 | ||||
合计: | 36225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陆拾贰万贰仟伍佰元整(¥36225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签订后(30 )日内开始运行。;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详见招标文件与采购合同。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人员共配置20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提供项目作业范围:集镇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鼎福新村、兴舫新村道路清扫保洁、全镇27个行政村(除上进村、山头顶村外)生活垃圾收运至镇垃圾中转站服务项目及生活垃圾压缩站管理。不含河道、公厕、危险废弃物、建筑垃圾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特殊处理的废弃物。。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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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采购人根据当月对成交供应商工作的考核情况,于次月15日(节假日顺延)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成交供应商上个月的作业费用。支付的金额为月作业经费减去考核扣罚后的余额。(分36期次支付)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叁年,即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10、违约责任
(1)中标人应保证不降低保洁人员工资待遇标准,必须按时支付员工工资,并严格落实《劳动法》,为员工办理相关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保障员工各项劳动权益。清扫保洁人员经费,原则上都要安排用于工人劳动待遇和保障。(2)中标人应保证员工工资待遇标准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3)中标人所雇请的人员不论在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物品遗失、人身意外、工伤及第三方(财产或人员),相关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及索赔。中标人须安排每人每年一次健康体检,对于中标人所雇请的环卫工人社保应缴却未缴,或以不符合缴纳交条件为由,未对雇请的工人办理社保的,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全部承担,与采购人无关。(4)为了沟通交流和应急处理方便,若在项目所在地区未有供 应 商总公司或分公司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专项承诺,若中标须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在项目所在地区设立分公司负责实施保洁项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5)中标人必须保证合同签订后10天内50%及以上的车辆和100%的人员到位并投入使用,合同签订后30天内所有车辆全部到位并投入使用;如中标人所有车辆、人员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无法到位并投入使用,每延期一天扣其月作业经费1万元;如延期超过10天,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甲乙双方根据仲裁委员仲裁结果执行。。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服务范围
序号 道路名称 起点名称 止点名称 道路长度(米) 道路宽度(米) 备注
1 平湖街支路1 华阳超市 镇政府 50 4 集镇作业
镇政府 电影院 23 23 集镇作业
2 平湖路 玉源路口 旧三角坪 1525 7 集镇作业
3 新街路 旧三角坪 玉库路口 850 7 集镇作业
4 环城路 玉源路口 环城路醉贤楼酒家 1690 9 集镇作业
环城路醉贤楼酒家 玉库路口 1490 13 集镇作业
5 市场路两侧 市场口 湖兴酒家 75 12 集镇作业
市场口 状元楼酒家 75 12 集镇作业
6 新舫路 新舫路口 旧三角坪 500 8 集镇作业
7 兴舫新村 村道保洁
8 鼎福新村 村道保洁
9 平湖街支路2 镇政府 新市场口 道路硬化后直接移交中标公司按集镇保洁作业标准作业
●经过测算,平湖镇集镇区道路保洁长度为6278米,道路面积为57734平方米;
●平湖镇常住人口数量为31499人,每日共产垃圾量为23.62 t。27个行政村至中转站的运距为131.8公里(往返)。
注:合同签订后,上述数据若与现场有偏差,服务范围以现场为准,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二)项目要求
1、整体要求:供 应 商应具备健全的日常保洁制度、管理制度、应急处理制度、自查自检制度及完善的管理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
2、基本要求
(1)保洁作业时间:
①按照《招标文件》和《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作业方法和规定》的作业标准和指标执行。主次干道实现14小时(06:00-18:00 )20分钟保洁制,新村道路实行12小时(06:00-18:00)30分钟保洁制。清扫保洁要做到道路、人行道等干净,无明细垃圾、杂物;果皮箱、垃圾桶、垃圾转运三轮车等环卫设施维护良好、定点定位、整治清洁(果皮箱每天“一洗两掏”,垃圾桶、垃圾转运车、垃圾收集车每天清洗一次)。
②洒水,(主次干道夏季每天冲洗二次、冬季每天冲洗一次)、清洗频次达到规定的要求。道路每日首次普扫采取人工清扫为主的清扫方式。
(2)道路保洁作业要求:
①路面干净;
②道路绿地(含车道绿化隔离带、人行道绿地)保洁应与道路保洁同步,做到绿化带内无杂物、无垃圾;
③道路清洗要做到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含店前道路)、地面人行天桥路面无污迹,绿化隔离栏)无污垢;
④道路两侧建筑工地出入口前路面(或空地)清洁。
(3)道路环卫设施管理要求:
①垃圾收集容器完好:道路两侧的果皮箱无破损、歪斜现象;道路设置的垃圾桶整洁不破损,及时加盖;
②果皮箱每天“一洗两掏”,垃圾箱、垃圾转运车辆每天清洗一次;果皮箱、垃圾箱清洁无污垢、无垃圾满溢现象,无暴露垃圾;
③垃圾中转规范卫生,无滴漏污水及污渍,无散落垃圾;
④环卫专业车辆(含机动车、非机动车)外观整洁、无破损。垃圾清运车实行密闭运输,无垃圾抛洒、无污水滴漏、车厢外无吊挂。
3、作业人员的要求及配备数量:
(1)管理员要求
①管理员戴证上岗,跟班作业;
②当班管理员做好检查记录;
③落实作业标准,对各种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2)作业人员(保洁员、驾驶员)要求
①作业人员通过培训上岗;
②作业人员上岗必须着环卫反光背心工作服;
③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交接班;
④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作业安全;
⑤作业人员定岗、定职、定责,明确任务;
(三)垃圾转运站要求
1、垃圾中转站清运工作实行定人、定岗专人管理负责制,垃圾中转站工作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到岗,不得迟到早退、脱岗,管理人员应对垃圾收集车进行随机抽查检验,对所有进入中转站的垃圾收集车要求逐车检查,认真鉴定垃圾成份,严禁有毒有害垃圾进场,并认真做好记录。
2、进站人员和车辆必须遵守场内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垃圾运输车运走垃圾时,密闭设备必须齐全,防止垃圾抛洒,保持站区环境卫生。
3、垃圾中转站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及时将垃圾转运至垃圾处理场。
4、定期对设备、场地进行防臭消毒处理;做好中转站相关设备、运输车辆的日常保养和维修。
5、值班要求:垃圾中转站内保证正常工作时间有人把守,确保设备安全,全天有人值班。
★6、人员共配置20人:本项目配置项目经理1人,作业车辆整合原有资产3部小型三轮垃圾车,配置2名司机;1部总质量3t后装式垃圾车,配置1名司机,一辆3 t洒水车配置1名司机;一辆摆臂式垃圾收集车配置1名司机;新增5t后装式垃圾压缩车配置1名司机、1名辅助垃圾桶收集人员;集镇道路8名保洁员、村级2名保洁员,2名转运站压缩机操作工。
7、作业人员年龄:应符合劳动法规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古田县平湖镇人民政府 | 乙方: | 福州欣榕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
住所: | 古田县平湖镇平湖街七支路24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展进巷60号1号楼一层16室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池礼立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
联系方法: | 0593-3574121 |
联系方法: | 18650067030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田玉田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6232511890227195 |
签订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