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公安局超视距实战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枣庄市公安局超视距实战应用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202000367 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超视距实战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559.94万元 最高限价:559.94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完成并达到验收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库《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财库《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2006〕090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并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22日09时00分至2022年11月28日17时00分,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3.方式:网上报名。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或谈判)。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投标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指南》、《政府采购诚信库注册流程》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报价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须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CA证书。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632-8252190。 本项目开标现场使用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开评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应做好个人防护,听从工作人员引导,配合各项防控工作,精简参加人员,有疫情接触史及身体发烧等症状的人员,不得参加开、评标活动,避免交叉感染。各投标单位精简人员参加投标,原则上只允许授权一人参加开评标活动。各投标单位授权代表自觉做好防护工作、佩戴口罩等防护设施。有疫情接触史及身体发烧等症状人员禁止参加开评标活动。按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加投标活动的各投标单位授权代表需出具“电子健康通行码”,有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接触史的来枣、返枣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内我市合法医疗机构或疾控部门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进场。未出具以上证明而无法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单位后果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枣庄市公安局 地址:光明大道2277号 联系方式:0632-3656010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建设南路德仁俊园沿街写字楼三楼 联系方式:0632-31791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经理 联系人电话:0632-31791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