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龙船水乡景区提档升级水莲洞洞外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ZGGZY2020090404-0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利川龙船水乡景区提档升级水莲洞洞外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利川市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编码:2020-422802-90-03-03297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利川市龙船水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利川市龙船水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利川市凉雾乡龙船水乡景区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龙船水乡景区位于湖北省利川市凉雾乡,介于北纬 30°17′-30°24′、东经 108°49′-108°55′之间,毗邻凉雾集镇,辖含凉雾乡的老场村、诸天村、李子村、盘龙村、狮子村五个行政村,东与狮子村接壤,南与326省道毗连,西与054乡道交界,北与盘龙村融合,位于清江上游,清江贯穿景区流域长达 15 公里,为清江上游最美丽的一段。龙船水乡是“龙船调”的故乡,土家人的世外桃源,现已成为鄂、渝、川、湘最生态、最浪漫、最具情趣的旅游目的地,在此游山玩水轻松自在,美不胜收,入此佳境令人心旷神怡,流连忘返。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4800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65(设计制作周期和洞内工程施工工期共65日历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10月10日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1)完成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园建、绿化、配套水电安装工程等。包括但不限于新建1号、2号钢构景观桥,新建1号、2号、5号码头钢构雨棚及廊架,新建景区钢构大门,新建配电房、公厕等;原野花谷餐馆、公厕及游客中心改造。新建园路,原有园路改造,新建栈道,挡土墙,排水沟,湿地等。植物乔灌地被配置及种植养护要求给排水系统的配套、景观泛光照明、电气照明设施的配套等设计施工图中相关内容,具体内容以发包人批准实施的施工图纸为准。(2)完成景区音乐水秀深化设计并进行采购制作安装。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1个标段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资质: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演艺创作能力、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3.3投标人在2017年08月0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4500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人拟派出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5信誉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的;
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
4)2017年01月0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且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提供投标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后));
3.6投标人 应出具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3.7根据检察机关的通知,从8月1日期全国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故不再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信誉证明材料,改为以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模板”。
3.8省外单位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打印查询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人员岗位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本项目由施工单位提供);
3.9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人员至少包括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造价员或预算员1人、资料员1人。上述人员要求具备相关证书,并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上述人员属于本单位员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会劳动保险证明(以社保局或税章的为准);
3.10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 、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组成只能由不多于两家成员组成;(2)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音乐水秀创作采购安装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4)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
3.1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R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则按最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确定其中标的具体标段(招标人应将确定多标段中标的具体办法载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及CA办理指南》(网址:http://ggzy.enshi.gov.cn)。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0 年 09 月 10 日至 2020 年 09 月 14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enshi.gov.cn ,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和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 09 月 30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投标相关事宜
(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lc.eszggzy.cn/lc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利川市龙船水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利川市龙船水乡景区 地 址:武汉市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B座
邮 编:445400 邮 编:430070
联 系 人:肖先生 联 系 人:乔付亚、田乡、于全蒙
电 话:0718-7864888 电 话:027-87816666-8313/8307
2020年 09 月 09 日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