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价公告
一、比价要求:
(1)本次比价标的物为化学试剂,分析纯过氧化氢(俗称双氧水,满足国标GB/T 6684-2002,有效成分>30%,包装规格:25L/桶)18吨,供货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至2023年7月31日,按需方电话或微信通知供方1-2个月送一次货,2-3吨/次,结算以需方实际到货量结算。
(2)具备分析纯双氧水生产或经营资质且能满足氟聚合物事业部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均能报名,中标单位为氟聚合物事业部双氧水原供应商或厂家按中标价签订采购合同。其他供应商中标,需先按中标价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间可能出现的换退货等新增费用供应商自行负责),试用期内(试用期25个工作日内)需方书面确认可满足生产需求,才能依据本次中标价签订全部供货合同 。
(3)供方需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纠纷、破产状态;
(4)供方需具有易制爆危化品车辆运输资质及组织安排到场卸车的能力,或能提供与符合条件的运输单位签订的易制爆委托运输协议。
二、 符合上述要求的单位均可以通过招标平台,中国化工云商网报名(网站为:https://www.ccccnet.com/)。
三、 随货送到资料:发货清单、质保书等相关资料。
四、 包装标准:25L桶包装,汽车运输,计划二月送一次,2-3吨货。
五、 交货地点:为需方指定地点(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氟聚厂存放地),标的物在未送达需方指定地点交付前,风险由供方负全责,需方签字接货后风险转移至需方。
六、 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后,供方依据需方要求送货(同时提供送货量的增值税发票),需方收到发票,次月用6个月内的银行承兑,支付上月实际到货量全部货款,但如出现质量问题,双方在未解决质量问题前,需方有权不支付到货货款。
八、 违约责任:若因供方原因延期交货,供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推迟一天扣供方总货款的0.5%违约金。如因需方非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推迟,供货周期相应顺延,可承担供方部分损失。
九、招标单位: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氟聚厂;
地址:浙江衢州市柯城区花园街道厂二北路; 邮编:324004,
联系人:张伟强 、黄炜 联系号码:13819007463、1381900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