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南开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天津市南开区河长制事务中心)南开区防汛用沙储备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11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2/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gp-2022-b-1077
预算金额11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众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老师022-26668305
标书截止时间2022/10/13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19
公告正文
天津市南开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天津市南开区河长制事务中心)南开区防汛用沙储备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南开区防汛用沙储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三马路175号华都大厦13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GP-2022-B-1077

项目名称:南开区防汛用沙储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南开区防汛用沙储备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单位需提前备货,在2023年汛期来临之时随时听从采购人的调遣。(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承诺函。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承诺函。4.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四)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08日 至2022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三马路175号华都大厦1302

方式:发售,现场领取。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三马路175号华都大厦1302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三马路175号华都大厦13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南开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天津市南开区河长制事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城厢西路366号        

联系方式:贾老师022-272528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众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三马路175号华都大厦1302            

联系方式:张老师022-26668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  022-2666830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南开区防汛用沙储备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 天津市南开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天津市南开区河长制事务中心)
行政区域 南开区 公告时间 2022年10月08日 10:3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2年10月08日至2022年10月1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三马路175号华都大厦130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2年10月19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三马路175号华都大厦1302
预算金额 ¥11.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22-26668305
采购单位 天津市南开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天津市南开区河长制事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市城厢西路3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贾老师022-27252861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众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三马路175号华都大厦13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老师022-26668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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