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新星新疆绿氢新能源有限公司静设备与工业管道维护保运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中石化新星新疆绿氢新能源有限公司静设备与工业管道维护保运服务项目已由《关于新疆库车绿氢示范项目制氢工厂传动设备、静置设备与工业管道、自动化控制与仪表维护承包商招标的批复》(新星石油生〔2022〕4号)批复,项目业主为中石化新星新疆绿氢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化新星新疆绿氢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中石化新星新疆绿氢新能源有限公司静设备与工业管道维护保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新疆库自治区阿克苏地区车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115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对中石化新星新疆绿氢新能源有限公司制氢工厂内所有生产装置系统的静设备与工业管道在生产运行过程中进行的值班、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及相关记录工作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取得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颁发的检维修能力评定报告且至少包含a1、b1和b2类别资质。
(3)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6年以来有石油化工生产装置静设备或工业管道运维服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2016年以来有石油化工生产装置静设备或工业管道运维服务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
(2)安全管理人员持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6年以来有石油化工生产装置静设备或工业管道运维服务项目安全管理人员业绩。
(3)运维人员(至少4人):均需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3.4符合第一章基本资格条件的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不得超过两家。
3.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