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路桥技术研发、试验检测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文件01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5/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24,693.71万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四川路桥技术研发、试验检测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文件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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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四川路桥技术研发、试验检测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更正,按招标文件规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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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招标控制价”
10.1
★招标控制价
246937120 元
其中不可竞争费用:暂估价 2800000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 11904105.89 元
注:由招标人按照“川建行规〔2021〕19 号”的规定设定。

修改如下:
10.1
★招标控制价
246937119.92 元
其中不可竞争费用:暂估价 2800000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 11904105.89 元
注:由招标人按照“川建行规〔2021〕19 号”的规定设定。

 
二、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但依法不需要提供的除外)一致,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修改如下: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但依法不需要提供的除外)一致,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三、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2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施工项目班子配备情况(2.5 分)”
2.2.2 (2)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施工项目班子配备情况(2.5 分)
 
针对本项目特点,项目管理团队岗位设置 、 人员配备合理,优得2.0-2.5 分,良得 1.5-2.0 分,一般得 1.0-1.5 分, 差得 0.5-1.0 分,无得 0 分。本项满分2分。本项满分 2.5 分。

修改如下:
2.2.2 (2)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施工项目班子配备情况(2.5 分)
 
针对本项目特点,项目管理团队岗位设置 、 人员配备合理,优得2.0-2.5 分,良得 1.5-2.0 分,一般得 1.0-1.5 分, 差得 0.5-1.0 分,无得 0 分。本项满分 2.5 分。

 
四、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专用合同条款中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 第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
由“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按里程碑节点比例法支付工程进度款:
1. 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支付至设计合同金额的 50%;
2. 主体封顶并通过主体验收后支付至设计合同金额的 70%;
3. 工程竣工后支付至设计合同金额的 80%;
4. 工程竣工结算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审核完成,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发包人最终结算审核结果的 100%。”
修改如下:
“工程总承包其他费中的设计费按里程碑节点比例法支付工程进度款:
1. 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支付至设计合同金额的 50%;
2. 主体封顶并通过主体验收后支付至设计合同金额的 70%;
3. 工程竣工后支付至设计合同金额的 80%;
4. 工程竣工结算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审核完成,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发包人最终结算审核结果的 100%。
工程总承包其他费中的工程保险费用由发包人在开工时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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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调整,招标文件如有与本补遗中相关内容描述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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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成都市空港路通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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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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