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市精鼎润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受理号(号) | 20230015493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精鼎润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万布路一街1号1101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精鼎润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深圳市深蓝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精鼎润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万布路一街1号1101室。 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22°55′51.333″N,114°0′34.341″E)。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5EB6724。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700m2,建筑面积700m2。本项目主要从事五金配件生产,年产量为150万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 项目压铸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经喷淋塔处理后能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未收集的烟尘无组织排放能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同时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厂区内监控值。 (2)水环境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者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再引至东莞市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脱模水、喷淋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3)固体废弃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转移处理,并签订拉运协议;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项目固体废物经上述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声环境 项目对生产过程中普通加工机械的运行噪声、机械通风所用通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使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兹有我司承诺:项目压铸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经喷淋塔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者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以及墙体隔声等措施处理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东莞市精鼎润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023年7月 |
公示时间 | 2023-08-03 |
联系人 |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常平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82822218 |
通讯地址 | 东莞市常平镇板石村翠珠路12号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质量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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