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镇文广司[2022]4号
预算金额10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倩怡1381548462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镇江市“基于媒体融合的电视高清化改造项目”二期工程货物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基于媒体融合的电视高清化改造项目”二期工程 音频融合制作网系统升级改造已经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为镇文广司[2022]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音频融合制作网系统升级改造(招标范围、数量及规格等)
2、交货地点:镇江文化广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3、交货期或交付试用期: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90天内确保完成采购货物的交付
4、货物预估价约(万元):105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ZJS202207749004001 音频融合制作网系统升级改造 音频融合制作网系统升级改造 90日历天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或资格的要求:①、在投标人所在国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相应的技术及服务,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②、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应依法承担责任。
2、其他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条件:
五、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10000元 ;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2、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 /%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 / %为监理费支付担保。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方法,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的评标方法。评标实施细则: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分值40分,商务条款评分15分,技术性能及技术方案40分,投标人售后服务5分。 2投标报价(40分) 2.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说明: 1.投标人的投标价如有缺漏项,评标时须将其它有效投标文件中该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价,缺漏项达到或超过15%(不论是数量还是金额)均视为不实质性响应; 2.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或者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3.投标文件中如果申报了非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服务和产品,评标时不予以折价降低评标价; 4.投标人的报价经勘误和缺漏项修正、商务偏差调价后的累计值作为该投标人的评标价。 2.2投标报价分值计算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 3.商务响应(15分) 3.1综合实力(7分) 3.1.1由评委专家根据投标人的企业规模、业务范围、组织机构、软硬件设施、发展情况、财务状况进行综合打分,总分3分。优良3分;较好2分;一般0-1分。 3.1.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CMMI 软件成熟度认证证书3 级(含)以上、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统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统认证、ISO 45001(或ISO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ISO20000-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CS2级(含)以上,有一个得 0.5 分,本项最多得3分,没有不得分。 3.1.3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备注:以上均需提供相关证明、证书电子扫描件上传未提供不得分。 3.2企业业绩:由评委专家根据投标人2018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完成的成功案例,进行综合评审,满分8分:省级电视台业绩,每个1分,最多得4分;地市级电视台业绩,每个0.5分,最多得4分; 备注: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内容无法体现项目内容、项目性质等内容的,须另附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8分) 4技术性能与系统方案分(40分) 4.1技术性能(15分) 技术参数响应情况: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性能以及对招标文件各项基本技术参数要求的逐项响应情况,投标人所投产品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中货物的技术参数要求的,得基本分15分。标“▲”的功能及技术参数为重要性能指标,有一项负偏离扣1.5分;其他主要技术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15分扣完为止。备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响应表及采购需求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4.2技术方案(20分) 4.2.1总体技术方案。由评委专家根据投标的总体技术方案,对系统安全可靠性、规范性、先进性、适用性、开放性、易用性、可维护性、通用性、兼容性、舒适性以及线路图、设备布置图的完整合理性、投标应答文件编制的质量等要求进行打分。优良7-10分;较好4-6分;一般0-3分。 4.2.2升级改造方案。由评委专家根据投标的升级改造方案,对系统与现有主要设备(音频工作站等)的兼容性及可扩展性、符合广播电台播出安全要求的新旧音频制播系统和数据迁移方案、新旧系统并行运作期间的应急备份保障预案,确保系统升级改造期间广播播出频率和业务部门的不间断安全播出等要求进行打分。优良7-10分;较好4-6分;一般0-3分。 4.3项目服务与实施方案(5分) 1.项目服务:依据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经理和服务团队经验、能力打分;2.方案实施及验收:依据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实施组织方案、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技术管理方案、成品保护措施、突发情况下应急保障措施、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验收方案等打分。优良4-5分,较好2-3分,一般0-1分。 5投标人售后服务(5分) 5.1售后服务承诺;根据售后服务机构情况及服务承诺,包括服务体系和服务内容、培训方案、故障解决方案、响应时间、软件升级和专业技术人员保障等进行综合评定。能够提供最佳的售后服务,包括保修期长度及过保修期后提供服务的优惠条件等,有利于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等。 1)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保障能力,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服务周到、承诺到位、响应时间短并能提供2小时快速上门服务的,得1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0.5分;存在较大欠缺或未作说明的,得0分。 2)设备维修期间免费提供同品牌型号的整机替换服务。须就上述要求做出承诺。完全满足得1分,部分满足得0.5分,不响应得0分。 3)投标人所投主要货物(如服务器、交换机等设备),需要原厂商授权书以及对保修和服务的承诺。 4)★本项目基本质保期为3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免费质保超出3年以上部分,每增加1年加1分。最多加3分。
八、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125.0 元后登录http://222.186.125.131:8083/TPBidder/memberLogin,,于2022年11月11日00:00至2022年11月15日24:00 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4009980000)。
九、其他
    1.本工程付款条件为:(1)合同签订两周内,招标人按人民币结算部分总价的20%支付定金; (2)设备到场初验合格两周内,招标人支付按人民币结算部分总价的30%; (3)安装集成完成,系统试运行(三个月)正常,通过招标人整体验收一个月内,招标人支付按人民币结算部分总价的45%; (4)余款5%,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在项目要求免费质保期满(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遗留问题全部解决后一个月内,结清或扣罚。 2、对于资审合格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3、本项目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审查合格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4、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5、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22年11月11日00:00至2022年11月15日24:00; 6、本工程为电子招投标项目,采用网上评标,电子招投标活动中资格审查和标书评审所需的各类证书、证明材料等所有材料均以电子标书中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原件扫描上传并编入投标文件。 7、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管单位: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监督电话:0511-85220675 )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镇江文化广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镇江市远洋香奈河畔27栋403室
联系人: 李倩怡 联系人: 朱霞
电话: 13655289402 电话: 13815484620
传真: 传真: 0511-88888227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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