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贺州分行办公楼玻璃幕墙、外观瓷砖修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17.34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7.34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公司
代理联系人钟昀0771-202396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3
公告正文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招标人)委托,就贺州分行办公楼玻璃幕墙、外观瓷砖修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贺州分行办公楼玻璃幕墙、外观瓷砖修缮工程项目

二、招标编号:

KWAD3G20241099

三、项目情况:

采购内容:

贺州分行办公楼玻璃幕墙、外观瓷砖修缮工程一项,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内容为准

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中标人数量:1家

工期:从合同约定之日起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117.34万元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如下: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2022年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与中国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无合同违约、泄露中国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事件或其他不良记录;

5.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 主要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及工程类中级(含)以上职称。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含)以上职称。

3)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且不少于1人。

4)以上主要人员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且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5)高空作业人员应持有高空作业证书。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形

4. 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

6.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信用情况,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具有规范和完善的工程质量控制、风险控制措施及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 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 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本项目

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 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 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 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 供应商接受招标人对供应商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配合提供、完善监管所需的信息资料。

五、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4年1213日至2024年122018:00止,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售: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价: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邮购招标文件的另加手续费(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款项1日内寄送。

购买招标文件:李燕宗     联系电话:0771-2023962

招标文件技术联系人:钟昀     联系电话:0771-2023852

邮购招标文件的开户银行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八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云景支行

银行账号:805029967700001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www.kwbid.com.cn上进行发布。

七、踏勘

踏勘时间:2024年12219:00-12:00

踏勘联系人:车国钦     联系电话:17707841855

踏勘地点: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东路80号

八、开标及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13上午9:00截标前(北京时间)。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13上午9:00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九、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招标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招标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招标人反映和举报。招标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771-2879486

举报邮箱: 

信函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古城路39-1号中国银行广西区分行12楼财务管理部

十、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编:530025

人:钟昀

联系方式:0771-2023852

电子函件: 35246378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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