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潼南区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暨乡村振兴双江片区建设项目配套道路工程项目钢绞线采购询价书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0/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潼南区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暨乡村振兴双江片区建设项目配套道路工程项目钢绞线采购询价书
采购单位: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3-10-25 20:24
响应截止时间:
2023-10-27 18:00
招标方联系人:
王海波
招标方联系电话:
18548904349
监督方联系人:
何武勋
监督方联系电话:
18691780881
交货方式:
重庆市潼南区双江镇中铁一局施工现场
收货人:
王海波
收货人联系方式:
18548904349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条件:
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支付比例不得高于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70%,待末次结算和封账协议签订后2个月内付至总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3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在项目交工前不能因货款支付问题进行平台举报投诉或仲裁起诉。
结算方式:
每月20日结算
发票抬头: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税号:
91610000220522345A
采购单位: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3-10-25 20:24
响应截止时间:
2023-10-27 18:00
招标方联系人:
王海波
招标方联系电话:
18548904349
监督方联系人:
何武勋
监督方联系电话:
18691780881
交货方式:
重庆市潼南区双江镇中铁一局施工现场
收货人:
王海波
收货人联系方式:
18548904349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条件:
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支付比例不得高于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70%,待末次结算和封账协议签订后2个月内付至总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3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在项目交工前不能因货款支付问题进行平台举报投诉或仲裁起诉。
结算方式:
每月20日结算
发票抬头: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税号:
91610000220522345A
序号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交货期 | 送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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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800186285068 | 预埋钢板 | 700×400×25mm | 224.0 | 块 | 东北区-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镇 | ||
2 | 3800186360465 | 预埋钢板 | 750×470×25mm | 200.0 | 块 | 东北区-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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