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绵阳火车站站前广场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绵阳火车站站前广场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第2次答疑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5/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绵阳火车站站前广场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二次)标段
招标编码:MYGC(2024)509
补遗文件(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绵阳火车站站前广场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标段,发布第02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所附招标文件(补遗版)为相应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对原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如果本补遗书所附招标文件(补遗版)与原招标文件发生矛盾时,以本补遗书所附招标文件(补遗版)内容为准。
1、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原文:“14.5.1.3 交通疏解费结算方式:结算方式与建筑安装工程单价措施费相同。结算金额不得高于交通疏解费中标价,超出部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更正为:“14.5.1.3 交通疏解费结算方式:结算方式与建筑安装工程单价措施费相同,具体计算方式为:交通疏解费合同清单×(交通疏解费中标金额÷交通疏解费最高限价)×实际完成工程数量。结算金额不得高于交通疏解费中标价,超出部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原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及开标截止时间不变。
招 标 人: 绵阳交发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鼎佳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24年05月23日
(第二次)标段
招标编码:MYGC(2024)509
补遗文件(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绵阳火车站站前广场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标段,发布第02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所附招标文件(补遗版)为相应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对原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如果本补遗书所附招标文件(补遗版)与原招标文件发生矛盾时,以本补遗书所附招标文件(补遗版)内容为准。
1、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原文:“14.5.1.3 交通疏解费结算方式:结算方式与建筑安装工程单价措施费相同。结算金额不得高于交通疏解费中标价,超出部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更正为:“14.5.1.3 交通疏解费结算方式:结算方式与建筑安装工程单价措施费相同,具体计算方式为:交通疏解费合同清单×(交通疏解费中标金额÷交通疏解费最高限价)×实际完成工程数量。结算金额不得高于交通疏解费中标价,超出部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原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及开标截止时间不变。
招 标 人: 绵阳交发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鼎佳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24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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