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购置训练用多旋翼无人机及设备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航空航天工业专用设备/地面飞行训练器,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警务航空总队 | ||
行政区域 | 和平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15日17:0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市红桥区西青道70号三楼会议室2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1月26日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市红桥区西青道70号三楼会议室1 | ||
预算金额 | ¥49.1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唐煜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22114969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警务航空总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2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尹老师 022- 27205708 | ||
代理机构名称 | 超千(天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红桥区西青道70号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唐煜 18622114969 |
项目概况
购置训练用多旋翼无人机及设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红桥区西青道70号院内3楼会议室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QZB-2021-A-0015
项目名称:购置训练用多旋翼无人机及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购置训练用多旋翼无人机及设备 ,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采购本国产品,支持国内产品。
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涉及有关国家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及节能、环保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认证规定及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最新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相关规定。
5.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B.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 投标单位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成立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西青道70号院内3楼会议室2
方式:电汇或直接购买。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西青道70号三楼会议室2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西青道70号三楼会议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购买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需以现金形式支付,携带U盘)
2、电汇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所购买的项目编号和包号,并将报名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汇款凭证加盖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联系电话)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到超千(天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serafina_tj@163.com)
注:1、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2、自缴纳文件费用(标书费500元)之日起,需要开具标书费发票的单位,须在30日内到我单位领取发票,过后不予补开。
3、电汇请先将其他信息发送到本公司邮箱,审核通过后,我们会发送汇款账户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公安局警务航空总队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26号
联系方式:尹老师 022- 272057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超千(天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红桥区西青道70号三楼
联系方式:唐煜 18622114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煜
电 话: 18622114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