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四会市国土资源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441284-201810-0119-0006
三、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含2017年度土地卫片)、2018年第二季度土地卫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强制清拆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0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采购内容
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服务机构,由成交机构为2018年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含2017年度土地卫片)、2018年第二季度土地卫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提供强制清拆服务。拆除范围包括四会市全市范围内的违法用地建筑物及构筑物。要求承接服务的机构必须能快速处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强制清拆服务的突发事件和协调采购人处理相关事宜的即时响应要求。通过专业化清拆服务,帮助采购人完成清拆。
(二)采购项目的性质及要求: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报价,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单一来源采购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1.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1.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项目)。
本项目属于上述第1种情形。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相关说明:
根据肇庆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和四会市的实际情况,本项目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强制清拆行动涉及全市11个镇(街道),覆盖面广、工程量大、危险因素较大。同时,承接服务的机构要在限期时间内,兼顾拆违任务和配合采购人做好违法用地等教育专题宣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因此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四会市国土局资源局2018年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含2017年度土地卫片)、2018年第二季度土地卫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强制清拆采购项目”,由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信宜市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接本采购项目。
(三)购买文件时间及购买文件截止时间:
符合资格的服务商应当在自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若属广东省外的企业要求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且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中打印的证明材料;
6、投标单位企业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中打印的证明材料;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①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同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基础信息”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打印件每页加盖公章,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和上述第3-7点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②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报名及参与报价。
(五)本次采购不举行答疑会。若有疑问,请书面通知本公司。
(六)采购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单一来源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单一来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采购时间:
3、单一来源响应文件递交及采购地点/地址: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四会市广场南路建设大楼内(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五楼开标室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唯一供应商名称:信宜市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信宜新尚开发区新尚10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详见《四会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含2017年度土地卫片)、2018年第二季度土地卫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强制清拆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详见《四会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含2017年度土地卫片)、2018年第二季度土地卫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强制清拆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0 月 30 日 至 2018 年 11 月 05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欧小姐 | 联系电话:0758-2313165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0758-3266099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
联系人:袁南生 | 联系电话:020-83172290 |
传真:020-83172223 | 邮编:510030 |
(三)采购人:四会市国土资源局 | 地址:四会市行政中心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0758-3266099 |
传真:0758-3266933 | 邮编:526200 |
(四)财政部门:四会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地址:四会市财政局大楼一楼 |
联系人:邓先生,梁先生 | 联系电话:0758-3315416 |
发布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9日